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该重大资产重组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南京证券根据规定担任持续督导机构,并指定张建先生、吴新婷女士作为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7月28日,因该项目原财务顾问主办人张建先生已离职,由谢丹先生接替张建先生担任该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工作。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201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南京证券《关于变更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主办人的函》。谢丹先生因已离职,不再担任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南京证券委派季玉杰先生接替谢丹先生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吴新婷女士、季玉杰先生。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