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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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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为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2017年12月7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的通知,投资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1,703,02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65,492,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0%。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2,051,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3%。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稳定公司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证券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为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投资集团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份和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或其他股本变化情况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 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时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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