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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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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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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资产负债率除外)。

 注2:计算公式及说明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土地使用权除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 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计提的折旧+计提的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 ÷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

 注:2016年8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0,010,000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10,000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公司目前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稳中有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72,847.25万元、216,642.38万元、370,059.64万元和364,111.57万元。公司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源于流动资产的增长,2014年末至2017年9月末流动资产累计增长124.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80.83%、80.57%、88.17%和86.67%。公司流动资产比重较高,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资产结构比较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4,267.63万元、124,787.76万元、178,878.13万元和154,946.90万元,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9.09%、99.52%、99.75%和97.96万元。

 (五)偿债能力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在正常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59%、52.91%、41.64%和42.58%,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长期偿债能力处于正常水平。此外,报告期内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上升,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与整车运输客户的结算期主要在3个月左右,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相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小,处于正常水平。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遍布全国的物流网络、广泛的客户资源和丰富的整车物流经验,业务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张,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呈现增长趋势。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发放股票股利条件: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后,如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

 1、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要求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六)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七)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当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九)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18,792,710.49元。

 201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43,761,778.18元。

 2、2015年分配情况

 2015年8月19日和2015年9月15日,公司先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37,945,245.65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97,715,200.00元。

 3、2016年分配情况

 2017年4月14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001,600.00元(含税)。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117.15%。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度分配现金股利64,001,600.00元,占2016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7.66%,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89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5日

 至2017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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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7年12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7年12月21日和2017年12月22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58299739

 传真:010-57355800

 联系人:代鑫、林琳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8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进行增加,同时根据本次经营范围的变化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前: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流信息咨询、包装服务、企业管理。”

 变更后: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流信息咨询、包装服务、企业管理、无船承运。”

 最终登记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改,详细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流信息咨询、包装服务、企业管理。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改后的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流信息咨询、包装服务、企业管理、无船承运。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8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7年12月1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逐项表决《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结果如下: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7-【084】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7-【082】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7-【083】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7-【086】公告。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8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年12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7年12月1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李万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逐项表决《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结果如下: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7-【084】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7-【082】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7-【083】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8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

 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自查,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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