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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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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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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肖家忠先生及其配偶转让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转让完全通过大宗交易进行,无需事前披露相关减持计划。
3、肖家忠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肖家忠先生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