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中小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周鹏、李茵,持续督导专员丁思慧、王卓对卫光生物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17日上午
二、 培训地点
卫光生物会议室
三、 参加培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 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违规案例,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五、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在培训过程中,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周鹏、李茵,持续督导专员丁思慧、王卓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讲解、交流,并就参训人员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现场培训后,平安证券向卫光生物提供了讲义课件及学习资料,方便公司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
通过培训,加强了卫光生物相关人员对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要求的认识和理解,明晰了自身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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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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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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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