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2017-032)。2017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受让方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劝华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劝华集团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66,667,869.44元。截止2017年12月1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正元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用品公司”)支付的用于清偿全部债务的款项人民币210,772,402.28元。
公司与劝华集团将根据协议约定,尽快完成文化用品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