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有关情况:截至2017年9月19日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王泉平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248,148,076股的10.1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泉平出于个人资金需求,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666.18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2.68%)。其中,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不超过248.14万股;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不超过418.04万股。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王泉平2017年9月19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即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间,王泉平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同时,自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间,王泉平亦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该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泉平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248,148,076股的10.1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王泉平2017年9月19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现本公司将王泉平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持股5%以上股东的名称:王泉平
(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泉平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248,148,076股的10.16%。
王泉平上述股份均来源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持股5%以上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
根据王泉平有关其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本公司于2017年2月25日披露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
自2017年2月25日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王泉平自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37.38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9.73元/股至40.00元/股。
自莎普爱思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之日(每10股转增4股,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8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177,248,626 股变为 248,148,076 股;王泉平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王泉平的持股数由1,800万股变为2,520万股。
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后,王泉平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248,148,076股的10.16%。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王泉平《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本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披露了王泉平本次减持股份相关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王泉平出于个人资金需求,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666.18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2.68%)。其中,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不超过248.14万股;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不超过418.04万股。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根据王泉平《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王泉平2017年9月19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即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间,王泉平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同时,自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间,王泉平亦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该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王泉平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有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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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王泉平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王泉平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泉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