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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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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修订稿)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84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20日证监许可[2017]152号《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591,2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0,74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46,200.00元,已于2017年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9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555,591,200.00元为扣除承销商发行费及保荐费45,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5,745,000.00元。

 注2:2017年3月31日,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129910100100589566)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专户银行账号:76789999101000300428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银行账号:8110501012600760889)转入527,085,100.00元、12,761,1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详见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935.24万元。

 置换金额已经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904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2017年4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7,935.24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其中泰州安井新建年产16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募集资金置换26,659.13万元,无锡民生扩建年产4.5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募集资金置换1,276.11万元。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泰州安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认购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结合市场情况的相关调整,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投项目“泰州安井新建年产16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及“无锡民生扩建年产4.5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8.89%及57.26%。2017年1-6月实现当期效益1,940.84万元及744.64万元,未达到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其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均未达产,因此并未达到预期全产能下的经营效益。另由于产品价格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密切相关,相关产品价格较募投项目可研报告预测时有所下降,导致产品收入与预期相比有所下降。

 公司认为待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及摊薄固定成本,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预计可以消化部分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因素。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30日批准报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证券代码:603345 公告编号:临2017-085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的反馈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出具《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重新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98号《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述《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13日收到独立董事高绍福的书面辞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现由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友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选举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对外担保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行为,有效控制融资风险,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用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融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严格执行有关股份交易规定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内部审议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

 

 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陈友梅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03615)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603519)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友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89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人民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前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的相关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

 注:实际收益为含税金额。

 公司及泰州安井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泰州安井分别于2017年11月29日和2017年11月3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兴化支行的相关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4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协议》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31天”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8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民生”)、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营销”)、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

 ●本次担保金额、截止目前担保总额及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本次为泰州安井担保5,000万元,担保总额为23,800万元,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5,578.40万元。本次为无锡民生担保13,000万元,担保总额为26,000万元,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5,745.00万元。本次为无锡营销担保4,000万元,担保总额为14,700万元,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2,147.59万元。本次为辽宁安井担保0万元,担保总额为9,100万元,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647.7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泰州安井向中国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其中4,000万元为到期续保,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

 2、公司为无锡民生向中国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新增授信。

 3、公司为无锡民生向中信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到期续保。

 4、公司为无锡民生向兴业银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其中1,000万元和无锡营销共享,到期续保。

 5、公司为无锡营销向宁波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原5,000万元担保废止。

 6、公司为无锡营销向中信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担保额度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6项担保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

 无锡民生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无锡民生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加工、生产;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的储藏;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9月30日,无锡民生资产总额54,974.48万元,净资产24,149.23万元,净利润2,276.21万元。

 2、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无锡营销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无锡营销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水产品的销售与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9月30日,无锡营销资产总额83,905.66万元,净资产11,040.42万元,净利润5,396.15万元。

 3、 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泰州安井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资本36,049.38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泰州安井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速冻食品(商品类别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9月30日,泰州安井资产总额70,355.52万元,净资产48,338.44万元,净利润3,035.54万元。

 4、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安井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辽宁安井经营范围:生产速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水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9月30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35,976.57万元,净资产12,373.88万元,净利润1,808.2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的担保,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发生额14,118.78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间的担保。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5%。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8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8日

 至2017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安井食品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 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 0592-6884968

 会务联系人:吴美芬女士 0592-6884968

 公司传真:0592-6884978

 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邮编:361022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86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以书面加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7年11月30日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毅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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