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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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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15:00至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宇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别提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提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具体内容,该项提案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5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维娅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830

 (4)邮政编码:101102

 (5)联系地址: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桑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启迪桑德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桑德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4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经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7年9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暨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1)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2,500万元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2)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

 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3)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万元

 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4)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5)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6)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7)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2、对外投资事项二: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泸溪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河南省伊川县投资设立危废处置项目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以及《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134])。

 (1)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7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泸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22MA4P8MK24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319国道旁白沙污水处理厂内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市政工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2)洛阳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7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伊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洛阳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MA44LKLN9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范村(磨料磨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房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环保工程技术咨询;环保设施的生产、销售;环境污染治理实施的运营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3、对外投资事项三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桑德新环卫”)与非关联法人河北立泰聚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赵县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宜。

 赵县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3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赵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赵县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3MA09BQY53B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赵县赵州镇石塔路与东外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南

 法定代表人:李俊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道路清扫保洁;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服务;污水处理;汽车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环卫专用设备租赁;环卫设备展览服务;生产性、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16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河北立泰聚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5%。

 二、股权收购事项进展情况

 2017年9月,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收购安徽青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青和”)60%股权,收购金额为人民币1,398万元。

 应收购安徽青和60%股权需要,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徽青和截至2017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2-00473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安徽青和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5,231,503.8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578,153.5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2,653,350.34元,2017年1-5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28,373.76元;同时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安徽青和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7)第371号),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966.93万元。

 2017年9月29日,北京桑德新环卫与非关联自然人周军、胡坤就收购安徽青和60%股份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结合其他相关因素,本次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人民币2,329万元作为安徽青和截至评估基准日 100%股权的全部权益,安徽青和60%股权权益对应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98万元,即:北京桑德新环卫以人民币699万元收购周军所持安徽青和30%股权,以人民币699万元收购胡坤所持安徽青和30%股权。同时,股权转让方周军、胡坤保证安徽青和股权不存在代持、质押、冻结或者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保证受让方可以作为安徽青和控股股份享受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安徽青和在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前没有任何未披露的借款,安徽青和在股权交割日前没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截止基准日股权转让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出资500万元。股权转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后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按北京桑德新环卫60%、周军40%的持股比例于2022年4月8日前缴足未足额缴纳的认缴出资,即人民币500万元。

 安徽青和已于2017年10月30日完成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青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252193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150号加烨广场综合楼2-175室

 法定代表人:程新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建筑维修、装璜、房屋租赁、资产运营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理、垃圾清运、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市容维护和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周军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5%。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工商登记信息进展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成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全资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核准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399470070L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环宇路3号1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骆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饮用水供水服务;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污水治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饮用水供水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上述于近期设立、增资及收购的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实施当地的环保项目投资、运营相关业务,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公司将视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49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述内容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外担保事项:

 1、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14,800万元。

 2、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大冶桑德清波水务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安新县安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同力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河北桑德万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南淮清环保有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担保,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20,489.13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8,980.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9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2017年5月12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3,500万元担保额度(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并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

 2017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融资租赁”)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GZZL2017057N011-HZ、GZZL2017057N012-HZ】;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国资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ZZL2017057N011-FB-1、GZZL2017057N012-FB-1】,为天津融资租赁向国资租赁申请的14,8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若有)、约定损失赔偿金、租赁保证金、租赁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包括预期收益)等全部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其他债务、义务;承租人应履行的经过司法机关确认后所应承担的一切给付义务;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冶桑德清波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水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4,000万元十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大冶水务向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大冶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200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9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3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大冶水务向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7年7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400万元,公司目前为大冶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800万元。

 2、公司于2014年4月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都仑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10年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包头水务向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包头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4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包头水务向工行包头昆都仑支 行申请的10,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7年7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包头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500万元。

 3、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新县安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新安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8年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安新安 清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安新安清向该行申请 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6,2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安新安清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 请的7,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7年11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安新安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5,700万元。

 4、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能”)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20,000万元7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重庆绿能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 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重庆绿能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7,1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重庆绿能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7年11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000万元,公司目前为重庆绿能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5,100万元。

 5、公司于2016年8月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省同力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力”)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湖南同力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 公司为湖南同力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8,7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8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止到公告日湖南同力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湖南同力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6、公司于2016年8月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恒亿”)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邢台恒亿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邢台恒亿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8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止到公告日邢台恒亿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邢台恒亿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7、公司于2016年8月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桑德万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万忠”)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河北万忠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全部解除之前,公司为河北万忠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止到公告日河北万忠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河北万忠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8、公司于2016年8月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南通森蓝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全部解除之前,公司为南通森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止到公告日南通森蓝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南通森蓝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9、公司于2016年8月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南淮清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淮清”)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淮南淮清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南淮清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8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止到公告日淮南淮清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淮南淮清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10、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国新”)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2,400万元15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8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2,4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7年7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90万元,公司目前为淮南国新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310万元。

 11、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邑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8,680万元10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8,68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4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8,68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7年8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77.75万元,公司目前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8,402.25万元。

 12、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融资租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1,6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天津融资租赁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天津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600万元(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天津融资租赁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1,600万元贷款于近期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81.38338万元,公司目前为天津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318.61662万元。

 13、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融资租赁向国资租赁申请的14,8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天津融资租赁向国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天津融资租赁向国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4,800万元。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天津融资租赁向国资租赁申请的14,800万元贷款于2017年11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40万元,公司目前为天津融资租赁向国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4,06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8,980.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9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50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PPP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3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发出的《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通知公司成为宜昌市夷陵区生态环保PPP项目预中标成交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PPP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39)。

 2017年12月1日,公司收到宜昌市夷陵区生态环保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以下简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宜昌市夷陵区生态环保PPP项目的成交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PPP项目主要情况

 1、成交标的:宜昌市夷陵区生态环保PPP项目的24个子项目包括:存量、提标升级、新建污水处理项目14个;存量、维修、新建管网维护项目3个;存量、新建垃圾填埋场项目7个。项目达产后,日处理污水7.355万吨,日处理垃圾400吨,维护管网331.97千米。

 2、中标金额: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85,000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

 1、本公告所述中标PPP项目的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与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公告所述PPP中标项目对公司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中标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中标的PPP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将有利于巩固公司在环保细分行业的竞争优势,本公告所述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取得本公告所述PPP项目对 公司经营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待与采购人签订宜昌市夷陵区生态环保PPP项目的具体协议,该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以双方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协议为准。公司将依据项目协议签署及项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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