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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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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7-04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投票董事9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合同已到期,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考虑和调查后,提议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我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38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26万元,审计期间因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我公司据实报销。

 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高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7-04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38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26万元,审计期间因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我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之前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我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公告编号:2017-04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3日

 至2017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7 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庚立罗曼莉

 联系电话:010-82529555 010-82524758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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