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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6]323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16,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43,544,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3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专户情况
1、为规范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同兴达)与海通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26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2、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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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14日,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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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7年11月14日,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名称:补充流动资金,账号:755910730510707)中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等净额累计为32974.53元,其中32741.14元也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剩下的233.39元由于金额较少,已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公司基本账户招商银行深圳梅龙支行(账号:755910730510602)。
2、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1月14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0730510707)对应的募投项目承诺投入的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期为2017年11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账号:755910730510707)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