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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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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29 股票简称:龙韵股份 编号:临2017-074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7年11月27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通知,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

 (二)截至本公告日,段佩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9万股,方小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8万股,段佩璋、方小琴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17万股,与一致行动人上海台勇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40万股)和方小琴女士的哥哥方烨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6%。

 (三)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结合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7年11月28日-2018年5月28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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