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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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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施情况及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人民币159,400,000.00元。

 变更后:人民币162,270,000.00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0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89名激励对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87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17年10月25日止,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2,270,000.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62,270,000.00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87万股,已于2017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17年11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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