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红太阳集团于2017年1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完成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
4、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