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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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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7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1.65亿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3日,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

 武汉中能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65亿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额度60.895亿元,此担保事项在此担保额度内,故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0号

 3、法定代表人:穆天玉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6、经营范围:燃气汽车转化装置及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此项仅限下属分支机构加气站经营)的生产和销售;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市场营销策划与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武汉中能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65亿元。

 四、董事长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孙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武汉中能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43,709.1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23%,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0.84%;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0,959.1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72%,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7.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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