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0月8日证监许可[2011]159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4月6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0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4月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黄庆华先生,工科学士,现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事业部综合管理处主管。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David Semaya(薛迈雅)先生,教育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有限公司顾问。历任日本美林副总,纽约美林总监,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代表董事和副总、代表董事和主席,巴克莱全球投资者日本信托银行有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巴克莱全球投资者(英国)首席执行官,巴克莱集团、财富管理(英国)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刘晓玲女士,金融学学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201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蔡志伟先生,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硕士、广州大学计算机学士,金融风险管理师(FRM),6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汇丰软件开发广东有限公司任高级软件工程师(SSE)。2011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专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现任融通巨潮100指数(LOF)、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融通创业板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2年4月6日起至2015年1月8日,由王建强先生和李勇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1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由李勇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6年11月19日起至2017年1月7日,由李勇先生和蔡志伟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1月8日起至今,由蔡志伟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商小虎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付伟琦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张延闽先生,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余志勇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8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745只。自2003 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传真:(0755)26948079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客服电话:95588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010)66275654;95533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陈铭铭
客服电话:(021)58781234;95559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0755)83198888;95555
(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张萍
客服电话:(021)68475888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电话:40066-99999
联系人:张莉
(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4008888811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李博
电话:(010)65541585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95568
(1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张建鑫
电 话: 010-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www.bsb.com.cn;
(1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甘学芳
联系电话:0535—2118050
客服电话:400-813-8888
公司网址:www.egbank.com.cn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1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电话:0591-87824863
客服热线: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62580818
客服电话:4008888666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400-8888-108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8333
客服电话:95575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66568450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15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2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电话:(020)38286651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2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709
客服电话:4006515988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2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0994
客服电话:4008008899
(2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
(2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热线:400-6989-898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3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客服电话:95563或0771-5539032
(3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343
客服电话:400-196-6188
(3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1
(3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F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若晨
电话:(0755)25831754
客服电话:4008881888,95358
(3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0591)96326
(3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96668
(3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电话:4006-650-999
(3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4993
客服热线:800-8108-868 95536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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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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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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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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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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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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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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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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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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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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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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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热线:0755-23835888
(4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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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杨宝林
联系人: 刘宏莹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4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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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尚瑾
客服电话:4008188866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5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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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楼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5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5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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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3798
(5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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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755-82721122-8625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5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56)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街3号新恒基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郭爱丽
客服热线:010-59539901
公司网站:cifcofund.com
(57)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话:4006-877-899
(5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5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6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传真:010-88312885
联系人:苏昊
客服电话:400-0011-566
(6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62)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 赵森
电话: 010-59539864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
(6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崔丁元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6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曹怡晨
客服热线:400-921-7755
公司网站: http://a.leadfund.com.cn/
(65)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0592-3122679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热线:0592-3122716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6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陈云卉
客服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站:www.fund.bundtrade.com
(6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室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010-66045777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6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6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客服热线: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www.jinqianwo.cn
(7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7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7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 姜吉灵
客服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7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网址:http://www.dtfunds.com
(7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7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7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北京汇成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7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 郭宝亮
客服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78)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热线:400-6767-523
公司网站:www.zzwealth.cn
(7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葛亮
客服热线: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8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京东集团总部A做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 徐伯宇
客服热线:95518
公司网站:jr.jd.com
(8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8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热线: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8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2层
法人代表: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客服电话:400-111-5818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1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尹小胜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刘少华 尹小胜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9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性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结合增强收益的主动投资,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偏离度控制在0.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7.75%以内、基金总体投资业绩超越创业板指数的表现。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于股票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以后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上述品种之外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对指数投资部分,采用完全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对主动投资部分采取积极配置策略,力争在跟踪误差控制范围内,获取超越基准的业绩表现。
当成份股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等对本基金跟踪业绩比较基准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基金建仓时间为3个月,3个月之后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主动投资部分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争取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超越。
2、股票组合构建
对指数投资部分,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1)基金管理人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发生变化;(2)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本基金无法根据指数构建组合;(3)基金发生申购赎回、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等可能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
对主动投资部分,本基金依托公司投研团队的研究结论,在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充分把握各个行业景气水平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估值偏低或合理,并且成长性良好的股票品种,进行优选配置,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3、股票组合调整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降低跟踪误差,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1)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2)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预测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并判断指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
(3)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这些情形对指数的影响,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基金发生申购赎回、参与新股申购等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这些情形对跟踪效果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5)法律法规限制、股票流动性不足、股票停牌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根据指数建立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以跟踪误差最小化为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根据主动增强策略,对增强部分头寸进行主动性的调整,在控制跟踪误差原则下,增强组合收益。主动增强策略主要为:本基金依托公司投研团队的研究结论,在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充分把握各个行业景气水平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估值偏低或合理,并且基本面和成长性良好的股票品种,进行主动优选配置,力争获取超额收益。同时,在对相关证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综合估值水平、溢价率等指标,本基金将有选择性地参与一级市场上新股、新债的发行或已上市券种的增发,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创业板指数为标的指数。创业板指数是从创业板股票中选取100只组成样本股,反映创业板市场层次的运行情况。创业板指数是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核心指数之一,由市值较大、成交活跃度高、和最具代表性的100家创业板上市企业股票组成,反映创业板市场层次的运行情况。创业板指数样本股中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高,成长性突出,兼具价值尺度与投资标的的功能。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5%
由于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跟踪标的为创业板指数,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创业板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创业板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创业板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变更前提前2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收益和风险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1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 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1.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1.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指期货。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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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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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4月6日,业绩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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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非养老金客户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2)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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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后端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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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赎回和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赎回的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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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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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客户特定赎回费率为原赎回费率的25%,即特定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总金额的25%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财产所有。
(3)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 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 补差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4) 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的25%归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基金转换费用的其余费用作为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目前参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率详见各相关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率。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18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根据最新规则对“(六)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额和价格”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7年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对“十四、费用概览”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8、对“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期间停止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11月16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上的《关于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11月17日起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亦不再恢复。
按照《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如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不足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植信基金”)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17年11月17日起,北京植信基金开始代理销售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一、代销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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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内容:
1、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通过北京植信基金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最低至4折的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北京植信基金活动公告为准。如申购费率优惠后等于或低于0.6%按0.6%计算;优惠前基金费率等于或低于0.6%以及为固定费用的或不收取申购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的业务公告。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手续费和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关于本次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经本公司与北京植信基金协商一致后,将另行公告。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北京植信基金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17年11月16日,由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4,587,014.6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4.207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587,014.6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3.5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4.5万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11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7年11月2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亦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7)京中信内经证字118605号
申请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7172XH。
法定代表人:高峰,男,1972年3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104197203156831。
委托代理人:周新欣,男,1989年2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8198902084919。
委托代理人:王一伦,男,1990年12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619901206001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于2017年9月20日委托周新欣向我处提出申请,对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过程和会议有关事宜进行公证监督。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证申请书、身份证、《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申请人是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为了维护份额持有人利益,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宜。为了维护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宜,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2017年10月14日通过有关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正式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并确定2017年11月7日为本基金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在媒体分别于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7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3、申请人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5日17:00向该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征集了表决票。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授权意见、表决票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检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2017年11月16日上午9:30,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苗娜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五层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席了关于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计票会议。监督了申请人的授权代表周新欣、王一伦对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00止的表决票进行汇总并计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白明婷出席了计票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经我处审查,本次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为14,587,014.6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6,909,518.31份的54.207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587,014.6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持有人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未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表决结果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会议议案通过的条件。
附件一:《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公证员 尹朝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