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7-04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亦高级管理人员违规
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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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在自查中发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蔡亮发先生的证券账户于近日存在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蔡亮发先生的证券账户近6个月的交易情况
蔡亮发先生的证券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于2017年5月12日以10.9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金额109,000元;5月15日以10.715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金额21,430元;5月18日以10.81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成交金额86,480元;11月7日由于本人误操作,以10.65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票5,000股,成交金额53,250元。截止目前,蔡亮发先生的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
(二)本次交易行为的违规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亦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的规定。
二、对本次交易行为的处理意见
经公司核实,本次交易系蔡亮发先生误操作造成,且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本着惩前毖后的处理原则,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公司对蔡亮发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
2、对蔡亮发先生罚款5,325元(此次减持公司股票所得金额53,250元的10%);
3、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蔡亮发先生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的致歉声明
蔡亮发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认真反省,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愿意接受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处理决定,并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时间:2017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7-04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并再次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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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的通知,富临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再次办理了股权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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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二、办理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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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权质押交易系富临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融资行为。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富临集团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富临集团所持公司股权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富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4,945,0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6%;富临集团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18,341,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71%。
四、备查文件
1、 股票质押、解押协议书
2、 结算中心下发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