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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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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山控股”)于2016年8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基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8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62171号),于2016年8月2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62171号),于2016年8月3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171号)。

 由于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相关政策尚未明确,南山控股、深基地需要落实相关事宜。2016年10月9日,南山控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深基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核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对本次行政许可项目中止审核的申请,待相关事宜落实后,将及时申请恢复本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2016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2171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提出的中止审核申请。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相关事宜已经落实,2017年10月31日,南山控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深基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审核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恢复本次交易的审核的相关申请文件。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6217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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