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贝岭微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岭微”)前期向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获受理,详见2017年4月14日公司发布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贝岭微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获法院受理的公告》(编号:临2017-24)。贝岭微近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沪0104破3号之二】,裁定“宣告上海贝岭微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上海贝岭微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将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办理相关破产清算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备查文件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沪0104破3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