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宁皮城,证券代码:002344)于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11月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该重大事项涉及购买资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此次购买资产相关事宜,但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抓紧时间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并自本次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或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