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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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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7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监事洪立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监事洪立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446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74%)。

 本公司近日收到洪立峰先生《关于减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17年10月27日,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4%,实际减持数量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5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洪立峰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洪立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其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洪立峰先生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洪立峰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洪立峰先生《关于减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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