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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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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7-05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的通知,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临空兴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兴融”)于2017年10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65,000股,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累计增持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包括本次增持股份数)。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的通知,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临空兴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临空兴融于2017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6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本次增持前,开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7,946,2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315%。截至2017年10月30日,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111,2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0%。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主体: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合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七)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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