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枫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系城镇土地使用税返还。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杭州念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盛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共计 100,702,190.12元,收购杭州念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念卢”)100%的出资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念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FTA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à r.l.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念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目前已办理完成杭州念卢的交割事宜,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相关事宜正在有序推进中。
由于本公司及上述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均受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控制。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增高端消费类通信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电器”)部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盛洋电器于2016年9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在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于2016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手续,股权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质押登记解除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2017年10月27日,盛洋电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10月 27日,本次质押解除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8.06%。
截至本公告日,盛洋电器共持有公司股份76,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2%。本次解除质押后,盛洋电器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为11,4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5.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杭州念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盛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共计 100,702,190.12元,收购杭州念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念卢”)100%的出资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念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FTA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àr.l.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念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与杭州念卢在合并前后均受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杭州念卢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的实际控制人为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
由于本公司及上述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均受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控制。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
■
一、 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的影响
■
四、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2017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2017年度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2017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盛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杭州念卢100%的出资份额,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7年度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六、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期初及上年同期数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做《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盛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盛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盛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0月30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10月24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33。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0月30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10月24日以现场送达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Huang Charles Mingyuan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吴秋婷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中3名独立董事在杭州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其他5名董事在绍兴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33。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3703 公司简称:盛洋科技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