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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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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26 900937 公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董凤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西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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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报告期公司股东总数198,812户,其中A股131,201户;B股67,611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

 注1:应收账款增长35.37%,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应收电费及热费增加所致;

 注2、其他应收款增长32.10%,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应收水电费增加所致;

 注3:存货增长55.06%,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为了确保冬季供热增加燃煤库存所致;

 注4:在建工程减少61.64%,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电源项目基建工程完工转增固定资产所致;

 注5:工程物资增长89.90%,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购买工程物资所致;

 注6:短期借款增长64.12%,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支付燃料款增加借款所致;

 注7:应付票据减少64.57%,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注8:预收款项减少70.05%,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将预收的热费转为收入所致;

 注9:应交税费减少72.08%,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缴纳了各项税费所致;

 注10:应付股利增长209.19%,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尚有未支付分红款所致;

 注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47.68%,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归还一年内到期借款所致;

 注12:其他流动负债减少55.94%,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偿还了到期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注13:其他综合收益增长404.03%,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因参股企业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变动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2)利润表

 ■

 注1:税金及附加增长113.247%,主要是本报告期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金从主营业务成本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注2:管理费用增长51.44%,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兴边矿业将原在生产成本核算的职工薪酬、水电费改为管理费用核算所致;

 注3、投资收益减少208.42%,主要是本报告期参股单位亏损所致;

 注4:营业外收入减少71.99%,主要是本报告期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将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至其他收益所致;

 注5:营业外支出减少75.17%,主要是本报告期缴纳滞纳金减少所致;

 注6:利润总额减少222.61%,主要是本报告期因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升导致成本大幅增加,及公司对外投资收益降低所致;

 注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56.06%,原因同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贴,详见7月13日本公司公告。

 2.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获得一个工程项目,详见8月4日本公司公告。

 3.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燃煤短缺的重大事项,详见8月5日本公司公告。

 4.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电价调整公告,详见9月29日本公司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主要原因为燃煤短缺导致发电量减少,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升导致成本大幅增加,以及公司对外投资收益降低所致。

 ■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17-03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陶云鹏、柳邦家、张苏飞、孙健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曹晓峰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梅君超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处置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优邦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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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收购佳木斯热电厂热泵项目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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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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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二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8,112.65万股,已回避表决。公司除控股股东外均为中小投资者。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玉凯律师和史孟奇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浩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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