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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十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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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冷雪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公司董事长陈义国,董事邱菊生、万智,独立董事段若鹏、刘洪、杨德林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宋丹娜、职工监事张跃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冷雪,副总经理田武英、总会计师王勇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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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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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连全林、王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