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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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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109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朝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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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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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017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19,483.21万元,同比增长23.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26.29万元,同比增长40.20%,主要原因是:(1)本期公司互联网+业务发展迅速,收入同比增长60.73%,逐步形成规模效益,毛利率同比上升了15.04个百分点;(2)本期公司金融服务业务恢复增长,收入同比增长23.00%,毛利率同比上升了7.94个百分点。

 2)、2017年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了290.82%,主要原因是:(1)本期公司贷款的发放和回收,产生的现金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34,147.50万元;(2)公司通过转让等方式盘活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5,363.00万元;(3)上年同期公司收回了贷款质押存款5,800.00万元和业务合作意向金5,000.00万元,本期无此项流入。

 2、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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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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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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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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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营业务说明

 1、公司2017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1,132.61万元,同比增长22.24%;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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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房地产交易服务包括原来代理销售业务和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服务包括资产服务业务和顾问策划业务,季报将不再单独按业务类型划分披报数据。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收入的区域来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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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各区域收入的增长比例变动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互联网+业务逐步从集团深圳总部向各地区下沉,受此影响,本期华南区域收入增长较小,而其他区域收入则大幅上涨。

 2、2017年1-9月累计实现代理销售套数37.08万套。公司目前累计已实现但未结算的代理销售额约3,869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29.7亿元的代理费收入;其中属于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约3,284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24.8亿元的代理费收入;剩余部分为归属于山东世联、四川嘉联、厦门立丹行、青岛荣置地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和未结算代理费。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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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劲松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10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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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10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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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10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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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中国”)的通知,世联中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的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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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世联中国共持有公司股份805,05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7%;世联中国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8,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6.97%,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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