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7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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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杨勤、总经理袁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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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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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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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94,260,024.96元,比期初数增加1018.1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公司资金存量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9,198,417.39元,比期初数减少38.4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票据结算量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50,422,441.55元,比期初数减少40.7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末应收电费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95,357,364.81元,比期初数增加616.6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预付燃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0,844,644.75元,比期初数增加105.2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质保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84,243,215.21元,比期初数增加353.2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技改工程增加所致;
(7)工程物资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569,532.83元,比期初数减少90.6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领用工程物资所致;
(8)无形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52,075,118.90元,比期初数增加32.9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风电项目根据竣工决算报告调整土地使用权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3,554,357.11元,比期初数增加57.1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0)预收账款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1,692,204.45元,比期初数增加146.6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预收燃煤销售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97,305,630.07元,比期初数减少41.86%,其主要原因系公司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所致;
(12)应付利息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8,947,504.58元,比期初数增加128.0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短期融资券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2017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465,827.75元,比期初数减少57.1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权益法核算单位华工创投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2017年1-9月发生数为3,808,726,243.04元,比上期数增加33.4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综合入炉标煤单价同比大幅上涨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1-9月发生数为3,010,930.95元,比上期数减少90.4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需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2017年1-9月发生数为70,852,308.34元,比上期数增加1128.61%,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转让安兴、兴华煤矿产能指标所致;
(4)营业外支出2017年1-9月发生数为3,025,856.33元,比上期数增加46.0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2017年1-9月发生数为22,366,051.06元,比上期数减少89.5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6)净利润2017年1-9月发生数为68,772,723.56元,比上期数减少87.6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发生数为146,305,670.56元,比上期数减少45.0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7年1-9月发生数为3,433,407,858.94元,比上期数增加44.0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燃煤购买成本上涨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2017年1-9月发生数为332,260,386.07元,比上期数减少54.2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缴纳税款减少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发生数为5,620,000.00元,比上期数增加100.0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1-9月发生数为2,265,902.51元,比上期数增加279.8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融资承诺费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1-9月发生数为-76,886,336.92元,比上期数增加85.8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债务数额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完成发电量42.7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9.95亿千瓦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1-9月,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07.5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0.97亿千瓦时、入炉综合标煤单价743.67元/吨。
2.报告期内,湖北省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提高了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公司所属火电机组批复电价上调1.8分/千瓦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3.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和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将其分别所属安兴煤矿和兴华煤矿各自30万吨/年,合计60万吨/年的关闭退出产能指标转让给关联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获得6,900万元(含税)转让价款,相关收益列入公司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和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064)。
4.报告期内,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联合重组,重组完成后将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联合重组尚未实施完毕,根据重组有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已改制更名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201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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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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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根据“精准扶贫、导航到户”工作要求,高效完成石榴种植园、核桃种植园开垦工作;公司团委到驻点村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贫困家庭儿童带去书包、书籍等学习用品,结对帮助贫困家庭学生,精准扶贫工作获得当地政府和村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树立了优良的上市公司品牌形象。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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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将按照精准扶贫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帮助推进驻点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植树绿化和修建公共厕所等措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发展油茶套种夏枯草等其他经济作物种植或蕲艾种植产业带,形成驻点村“一山一带一路”的产业布局;积极落实2017年驻点村扶贫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精准识别,核查登记落实地方奖励产业补贴,激发贫困户干事创业热情。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7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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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副董事长肖宏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王超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勤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做出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32万元。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由事务所自行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阳山风电项目并增资广水风电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吉阳山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7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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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如轩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7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32万元。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由事务所自行承担。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7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吉阳山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风电)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7,100万元,主要负责广水市中华山、乐城山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安全生产、运营管理。为加快风电项目发展,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广水风电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8,5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广水市吉阳山风电项目。该项目风电场规划容量50MW,项目静态投资41,561万元(外送工程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拟安装25台2MW风力发电机组,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47小时,年上网电量11,236万千瓦时。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吉阳山风电项目并增资广水风电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吉阳山风电项目已获湖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全资子公司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广水风电,增资金额不超过8,50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水风电的注册资本不超过25,600万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湖北省广水市永阳大道24号
主要办公地:湖北省广水市永阳大道24号
法定代表人:彭兵仿
注册资本:17,1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1381000021945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的相关开发、研究、推广、运营、应用以及相应的设备制造和建设。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
3.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广水风电于2013年9月4日成立,主要负责广水市中华山、乐城山风电项目的投资运营,中华山风电项目25台风机于2015年8月23日全部建成发电;乐城山风电项目22台风机预计于2017年底全部建成发电。本次增资完成后广水风电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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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电项目情况
吉阳山风电场位于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和孝感市安陆市境内,场址距广水市公路里程23.1公里。风电场由两条南北走向的山脊组成,有效山脊长度约10公里,场内海拔高度在80 -320米之间。风电场区域地势平缓,山脊宽阔,建设条件较好,交通条件便利,接网条件较好,适合于建设风电项目。经风资源实测和分析,吉阳山风电场风资源情况较好,风电场90米高度可布机位点平均风速5.8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217.8W/m2,风功率等级1级。风电场主风向和主风能较为集中,风向和风能皆以NE最大,有利于风机布置。
吉阳山风电场规划容量50MW,拟安装25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47小时,年上网电量11,236万千瓦时。根据项目咨询单位的评估意见,项目静态投资41,561万元(外送工程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单位千瓦投资8,312元/千瓦;动态总投资42,494万元,单位千瓦投资8,499元/千瓦。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优势
风电是国家鼓励的绿色清洁能源,国家为支持风电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为风电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湖北省政府也出台了风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开发政策,支持省内风电资源开发。随州区域属于全省风资源富集区,公司在此区域已建成投产了中华山风电项目,并正在建设乐城山风电项目,在此区域继续投资建设吉阳山项目,是公司相对集中规模化开发风电项目重要的一步,有利于形成风电开发的规模效应。
吉阳山项目为湖北省优质风电资源,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对外投资收益率的要求。另外,通过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招投标制度,采取优化设计方案、做好机组选型、申报碳减排项目等措施,项目的盈利能力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投资风险分析
1.风电标杆电价调整风险: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6年后至2018年1月1日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执行2016年的上网标杆电价(湖北区域为0.60元/千瓦时)。吉阳山项目为2016年核准的项目,投产后将执行0.60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预计到2018年以前,该项目上网电价下调的可能性较小。
2.设备价格波动风险:设备价格在整个风电项目投资中占比较高,风机价格将对项目的收益水平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通过规模化集中采购平台对风机实施采购,以降低设备价格,确保项目的收益水平。此外,在招标过程中,通过机组价格与出力的综合经济技术评价,来最终确定性价比高的机型。
3.自然环境破坏风险:风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林区林地和周边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期间的施工道路建设也可能造成地表土石环境破坏等问题。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和水保、环评报告的批复意见开展工作,确保环保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吉阳山风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且公司在同一区域已建成投产中华山项目和正在建设乐城山项目,有利于形成风电开发的规模效应。该项目能满足公司对外投资收益率的要求,按现阶段国家和湖北省地方对风电项目的有关政策,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投产后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利润。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风电是国家鼓励的绿色清洁能源,国家为支持风电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为风电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湖北省政府也出台了风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开发政策,支持省内风电资源开发。国家和省政府将对燃煤发电企业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公司需加大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公司投资建设吉阳山风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吉阳山项目为湖北省优质风电资源,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对外投资收益率的要求。随州区域属于全省风资源富集区,公司在此区域已建成投产了中华山风电项目,并正在建设乐城山风电项目,在此区域继续投资建设吉阳山项目,是公司相对集中规模化开发风电项目重要的一步,有利于形成风电开发的规模效应。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增资广水风电及吉阳山风电项目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十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7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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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2:5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3:00~2017年11月15日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5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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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娟,电话:027-88717133、88717136,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djcydl@sina.com。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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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7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华山二期风电项目获得核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广水中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01号),批复“同意建设广水中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单位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
二、中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概况
中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广水市。该项目建设规模为4.95万千瓦,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和1台单机容量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125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为43,007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该项目投资事宜尚需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中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审批决策事宜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广水中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01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