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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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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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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许建成(许进生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燕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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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01.24.01万元,同比减少12.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0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2.97%。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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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金融机构执行案款法院暂扣待结算、赔偿款、往来款待结算等增加。

 注2、预收账款增加的原因:系期末已预收货款未发货的订单增加。

 注3、应付利息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流动性紧张,无法按时还本付息。

 注4、营业税金增加的原因:系主税种应交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注5、财务费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未按时还本付息,金融机构罚息、违约金增加。

 注6、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注7、营业利润减少的原因:系纺织板块毛利下降,陆续停工增加损失;新能源板块原材料锂精粉大部分为外购或代工,主营业务成本提高,利润空间缩小;金融机构罚息、违约金增加。

 注8、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原因:系本期净利润为大额负数,递延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注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注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系上年同期支付股权受让款1864.72万元。

 注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系本期应付利息大部分未偿付。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要事项主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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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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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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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7-09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等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许建成、许金和等作为该借款的连带责任担保人,一并被列为该案件被告人(被申请人),该案件于2017年10月24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该案件涉及借款本金为7950万元,已于2017年6月份到期,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外担保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2016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同时,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已就该案件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7)闽02民初680号]: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许建成、许金和等的财产,价值以81759797.25元为限。

 截至本公告日,除了已披露诉讼、仲裁事件,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有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件(包括借贷纠纷、供应商欠款、劳动纠纷等)共13项,累计涉及金额约4421.59万元。

 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相关进展请况。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7-09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詹金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因个人健康原因,詹金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詹金明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没有任命新的董事以前,詹金明先生仍然履行董事职责。

 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公司将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尽快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詹金明先生任职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詹金明先生的敬业精神、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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