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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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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勤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勤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末420,782,632.77元,较期初减少361,823,241.34元,减少46.23%,主要系子公司现金减少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期末25,561,267.66元,较期初增加25,561,267.66元,增加100%,主要系子公司购买的基金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本期末5,363,850.25元,较期初增加3,087,101.84元,增加135.59%,主要系子公司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本期末59,549,547.74元,较期初增加41,569,447.48元,增加231.20%,主要系子公司业务拓展预付项目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本期末219,063,654.31元,较期初增加153,953,249.80元,增加236.45%,主要系风盛增加投保保证金和转让北京精典博维股权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240,045,896.22元,较期初增加70,092,123.20元,增加242.47%,主要系系子公司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末113,752,392.10元,较期初增加106,444,392.10元,增加1,456.55%,主要系原持有上海合印股权,持股目的发生变化从长期股权投资转入所致。

 8.长期应收款,本期末1,2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1,200,000.00元,增加100.00%,系子公司支付的项目保证金。

 9.在建工程,本期末273,504.28元,较期初增加244,378.07元,增加839.03%,系子公司装修尚未完工所致。

 10.开发支出,本期末3,798,192.90元,较期初增加1,147,066.36元,增加43.27%,系子公司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本期末71,1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45,500,000.00元,增加177.73%,主要系风盛传媒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本期末67,880,000.00元,较期初增加67,880,000.00元,增加100.00%,主要系北京中教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应付票据,本期末53,246,470.00元,较期初增加28,052,605.40元,增加111.35%,主要系盛元印务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 34,271,136.57元,较期初减少25,584,306.04元,减少42.74%,主要系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已经全部发放所致。

 15.应交税费,本期末16,995,971.50元,较期初减少11,824,664.64元,减少41.03%,主要系年末账面计提的各项税金已经缴纳所致。

 16.应付利息,本期末67,088.67元,较期初增加46,353.67元,增加223.55%,主要系借款增加期末计提的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7.应付股利,本期末14,769,491.98元,较期初增加11,661,872.98元,增加375.27%,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18.递延收益,本期末6,533,333.42元,较期初增加2,822,146.02元,增加76.04%,系杭州网收到全媒体采编发布改造升级资金500万未摊销完所致。

 19.财务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生-1,445,471.99元,较上期增加1,760,909.19元,增加54.92%,主要系银行存款减少相应利息减少所致。

 20.投资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生56,721,744.13元,较上期增加40,759,861.17元,增加255.36%,主要系上海合印股权评估增值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 -187,832,924.72元,较上期减少69,661,141.60元,减少58.95%,主要系本期较上期增加地铁一号线经营权费支出。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104,900,571.16元,较上期增加111,092,327.47元,增加1,794.20%,系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南卡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承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金晓宇拟签署《出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华媒中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截至报告期末,已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注册,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浙江弘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注册。

 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办理完毕工商备案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宁波华杭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实业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购杭州萧山萧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股权交割正在办理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转让所持精典博维的股权,已交割完毕。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悦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1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其中副董事长鲍林强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授权委托董事长董悦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报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8,000万元,申请本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同意对杭州日报报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收购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董悦、鲍林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四、 关于拟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32%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1.584亿元。

 如果最终成交金额达到需要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本次交易将会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元印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申请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8,000万,期限3年。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韶衡

 注册资本:28,558.06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3月3日

 经营范围:服务: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限分支机构经营)。 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批发、零售:印刷器材,印刷物资;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持有盛元印务100%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盛元印务合并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2,665.74万元、负债总额25,631.74万元、净资产37,034.00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416.71万元、利润总额-3,431.03万元,净利润-3,445.8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盛元印务合并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6,562.66万元,负债总额28,355.62万元,净资产38,207.0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925.95万元,利润总额1,173.05万元,净利润1,173.05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对8,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的担保期限为3年

 担保金额:盛元印务实际贷款余额的100.00%,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盛元印务提供担保,是为解决其流动资金需要,有助于促进盛元印务的业务发展。

 盛元印务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具备实际偿债能力。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媒控股的对外担保具体如下:

 华媒控股对孙公司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风盛传媒)提供的担保,期限为5年,担保金额为风盛传媒在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64.40%,担保总额不超过9,01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3,252.20万元。

 华媒控股对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精典博维)提供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金额为精典博维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35%,担保总额不超过1,7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643.91万元。目前,该项担保正在办理转担保中。

 华媒控股对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教未来)提供的担保,其中对9,000万元并购贷款的担保期限为5年,对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金额为中教未来并购贷款实际贷款余额的60%,担保总额不超过5,400万元,中教未来流动资金贷款实际贷款余额的60%,担保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3,349.80万元。

 目前,华媒控股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45.9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教育)拟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报集团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9,056.50万元的价格收购杭报集团公司持有的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文教育)100%股权。

 杭报集团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报集团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借壳等。本事项尚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董悦先生、鲍林强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认可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董悦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持有杭报集团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4,524.66万元,负债总额149,845.73万元,净资产234,678.9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471.23万元,净利润25,418.09万元(合并报表,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构成《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条的规定的关联关系。

 杭报集团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拟收购的资产名称: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8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号大街68号1幢2层A222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教育软件;服务: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以上涉及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世文教育由杭报集团公司于2017年7月投资设立,立足于杭州,开展教育培训、留学咨询、艺术培训等多种业务。

 3、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97.39万元,负债总额1.47万元,所有者权益1,295.9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7.98万元,净利润-17.98万元(经审计)。

 4、现有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

 5、股权结构:

 ■

 6、主要资产情况

 世文教育持有以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上述资产权属清晰,不涉及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7、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8、本公司未对世文教育提供担保。世文教育未占用本公司资金。

 四、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和审计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17)第4052号《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297.39万元,评估价值为9,057.97万元,增值额为7,760.58万元,增值率为598.17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47万元,评估价值为1.47万元,无增减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295.9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056.50万元,增值额为7,760.58万元,增值率为598.85%。

 (2)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3、主要财务状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

 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则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世文教育纳入合并范围。

 五、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在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确定。根据《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9,056.5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对价为9,056.50万元。

 六、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确定。根据《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9,056.5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对价为9,056.50万元。

 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i)甲方(即: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协议先决条件成就并正式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即: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本次转让价款的30%,即2,716.95万元。

 (ii)甲方应于本协议项下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转让价款的30%,即2,716.95万元。

 (iii)甲方应于标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转让价款的40%,即3,622.60万元。

 (iv)甲方应于上述约定期间内及时将相应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股权转让交割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以完成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股权变更或备案登记手续,甲方也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标的公司签发核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证书之日,视为股权交割日。

 2、股权交割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适当方式将标的公司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等与甲方派出人员进行核验,甲方应及时查验核对,并出具核对验收凭据。双方及标的公司办理上述交割事项的地点应以双方届时商定的地点为准。

 3、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所提供材料与标的公司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确认,股权交割日后,甲方对标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三)先决条件

 1、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实施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及满足:

 (i)本协议经双方依法签署并加盖公章;

 (ii)甲方母公司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七、 交易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在教育领域的布局,公司将继续积极拓展教育产业,寻找教育资源。世文教育持有的部分房产面积较大,坐落于居民生活区附近,适合作为公司教育业务的拓展点。若公司对世文教育进行成功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消除杭报集团内部教育培训领域潜在的同业竞争,同时,可以完善公司教育网络建设。

 公司的物流配送业务,为保证服务质量,做好“最后一公里”,需要在杭州市各大居民区附近布置配送网点。世文教育持有的部分房产面积较小,目前由公司部分子公司租用,作为物流配送等日常经营业务的网点。通过收购,可以减少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保持子公司经营业务覆盖范围和经营场地的一致性。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杭报集团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0.98万元。

 九、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世文教育可以解决公司教育业务拓展的场所需求,有利于消除集团内部教育领域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保持子公司经营业务覆盖范围和经营场地的一致性。本次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评估依据和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本议案。

 十、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股权收购协议

 4、 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 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 浙江华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 交易概述

 为促进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点传播)快速发展,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网)拟挂牌转让所持快点传播的3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40万元整,该部分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84亿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本次转让将采用公开挂牌的形式,如最终成交金额达到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本次交易将会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无明确受让方,能否拍卖成交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具有不确定性。如有关联方参与认购,则须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十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尚无明确受让方。

 十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概况

 杭州网对快点传播的出资额为1,020万元,占快点传播注册资本的51%。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48亿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该部分股权系本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杭州网出资20,419.2015万元进行收购,同时出资969万元进行增资。

 快点传播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8号3605室

 法定代表人:严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6月8日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计算机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转让前后,快点传播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 32%存在拆分出售的可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快点传播资产总额16,279.4万元,负债总额4,856.1万元,净资产11,423.4万元,营业收入21,071.4万元,营业利润4,568.9万元,净利润4,08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6.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快点传播资产总额18,665.3万元,负债总额6,416.7万元,净资产12,248.6万元,营业收入11,232.2万元,营业利润1,176.7万元,净利润82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3.1万元(未经审计)。

 3、快点传播相关资产的权属不存在瑕疵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4、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5、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快点传播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媒传播对快点传播提供过财务资助,目前该部分财务资助及其利息均已按合同履行完毕。快点传播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十四、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999号《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13,350.84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49,073.09万元,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平台、服务、营销、团队、资质、客户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

 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移动互联网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其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账面值不高,而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也考虑了企业所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研发能力、人才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而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而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的价值。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49,073.09万元。

 十五、 交易形式和定价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拟转让的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所持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3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40万元整,该部分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84亿元,对应快点传播公司估值4.95亿元。

 十六、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积极推进下属企业资产证券化,避免了“同业竞争”方面的限制,为今后分拆上市创造条件。同时通过转让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优化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获取更多的资源渠道和发展空间、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的治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未来,公司将集中资源实现产业聚焦,推动优势产业资本化、证券化,加速公司向“大文创产业生态运营商”的战略转型。

 本次交易如在本年度实施完成,公司将相应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对公司业绩具体影响金额,仍需视本次竞拍最终确认的成交价格而定。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十七、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叶雪芳、蔡才河、郭全中事前认可上述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拟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有助于支持快点传播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快点传播的公司实力,吸引优秀人才,提升团队主观能动性和激励效果,提高独立融资能力,同时与公司战略及业务继续保持协同效应。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评估依据和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十八、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

 4、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快点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3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00—11月1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1回避表决,公司已在2017-051号《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新闻大厦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7-049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号《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媒体均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特别提示:

 1、提案1《关于收购浙江世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新闻大厦南楼16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6、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07

 2、 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1)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_/无权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余空格保留空白;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1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全部参与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六、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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