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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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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孟凤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锡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报告期末,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公司2,060,794,280股,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不详。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3,175,071千元,较年初减少27.0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现金收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26,777,352千元,较年初增加34.1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采购货物在途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0,490,521千元,较年初增加32.1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增加对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920,026千元,较年初增加27.13%,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新购建大型机械设备及新建基地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39,442,620千元,较年初增加38.3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增加票据支付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781,820千元,较年初减少32.2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当期上交税款较多所致。

 (7)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162,784千元,较年初减少73.4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部分股利已经支付所致。

 (8)税金及附加1-9月为2,265,493千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54%,主要是由于“营改增”影响所致。

 (9)财务费用1-9月为2,342,984千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0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融资成本下降及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1-9月为235,528千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4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上年同期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较大所致。

 (11)营业外收入1-9月为850,269千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2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部分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为-19,843,228千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10,302,564千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为-24,483,326千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8,996,069千元,主要是本集团本期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为净流入27,761,433千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059,897千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投融资业务规模增大,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新签及未完工合同情况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新签合同总额8,465.23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64.13%,同比增长24.67%。其中,国内业务新签合同额7,926.796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93.64%,同比增长24.94%;海外业务新签合同额538.439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36%,同比增长20.74%。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未完合同额21,758.526亿元,同比增长17.88%。其中,国内业务未完合同额17,533.952亿元,占未完合同总额的80.58%;海外业务未完合同额4,224.574亿元,占未完合同总额的19.42%。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7,098.307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3.85%,同比增长24.70%。其中,铁路工程新签合同额1,285.264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8.11%,同比减少21.45%;公路工程新签合同额2,032.131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28.63%,同比增长78.89%;城市轨道工程新签合同额1,033.433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4.56%,同比增长7.48%;房建工程新签合同额1,273.088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7.94%,同比增长51.71%;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1,150.766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6.21%,同比增长29.71%;水利水电工程新签合同额198.988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2.80%,同比增长58.74%;机场码头工程新签合同额72.091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02%,同比增长40.08%。公路工程新签合同额同比增加的原因是国内交通投资建设持续增长,公路PPP项目落地拉动作用明显。铁路工程新签合同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去年同期大型铁路基建项目招标较少。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非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1,366.928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6.15%,同比增长24.47%。其中:勘察设计咨询新签合同额143.075亿元,同比增长54.08%;工业制造新签合同额157.854亿元,同比增长6.46%;物流与物资贸易新签合同额551.668亿元,同比增长15.86%;房地产开发业务新签合同额492.689亿元,同比增长44.46%。勘察设计咨询业务新签合同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随着EPC、PPP投融资项目的不断落地,勘察设计咨询业务也随着增加;房地产开发业务新签合同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房地产项目顺应市场形势,积极推盘,抢抓市场客户,协同经营力度不断加大,销售业绩逆势上扬。

 3.2.2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2.3 融资合同模式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为项目投资总额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项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重要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7—06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0月13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为7名,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20亿元,使其注册资本金达到12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铁建结构调整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铁建结构调整基金(有限合伙)。基金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无固定存续期。基金总规模62.51亿元,其中,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社会资金50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0.01亿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铁建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其中,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安排出资500亿元,自首次认购基金份额之日起24个月内出资;公司承诺出资300亿元,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出资200亿元。基金存续期限暂定12年,基金存续期限届满,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铁建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和拟定2018-2019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1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租金价格由公司与总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同意公司就租赁总公司及/或其关联人/联系人所有房屋和土地产生的支出在2018—2019年年度交易上限分别确定为30,000万元和30,0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铁建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孟凤朝先生、庄尚标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与张家口市桥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与张家口市桥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大连地铁4号线PPP项目投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大连地铁4号线PPP项目投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甘肃张掖至汶川(G0611)张掖至扁都口段公路工程PPP项目投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甘肃张掖至汶川(G0611)张掖至扁都口段公路工程PPP项目投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的议案》

 同意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7—06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10月20日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少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作出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和拟定2018-2019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会议同意《关于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和拟定2018-2019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7—06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共同发起设立

 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

 ●投资标的:铁建结构调整基金(有限合伙)和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公司下属子公司对铁建结构调整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2.51亿元人民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承诺出资500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

 为把握建筑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相关基金,用于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 铁建结构调整基金(有限合伙)

 资产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基金公司”)拟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代表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共同发起设立铁建结构调整基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金按照有限合伙形式运作,总规模62.51亿元人民币,其中重庆信托募集社会资金50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LP1,资产公司认缴出资12.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LP2,资产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铁建基金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0.01亿元。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

 2. 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公司、资产公司拟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总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限暂定12年,基金存续期限届满,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基金。平安资产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安排出资500亿元,自首次认购基金份额之日起24个月内出资;公司承诺出资300亿元,资产公司承诺出资200亿元。

 上述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1.重庆信托

 重庆信托公司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5年9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资本达128亿元,成为行业注册资本第一的信托公司。2016年9月,公司被中国信托业协会评为A级信托公司。

 重庆信托控股股东(持股约67%)系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主体信用评级AAA。重庆信托第二大股东(持股26.04%)为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铁建基金公司

 铁建基金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是

 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5175。

 3.平安资产公司

 平安资产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核心成员之一,2005年成立于上海,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6月末,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2.49万亿人民币,是国内资本市场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公司及下属资产公司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三、投资基金情况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铁建结构调整基金(有限合伙)

 1.基金名称:铁建结构调整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实际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总规模:62.51亿元人民币

 4.合伙人出资:,重庆信托(代表信托计划)与资产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4:1比例认缴出资,铁建基金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成立铁建结构调整基金(有限合伙)。重庆信托(代表信托计划)认缴出资50亿元、资产公司认缴出资12.5亿元、铁建基金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其中,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基金续存期限:长期。

 6.基金管理模式:基金由铁建基金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本基金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合伙人大会是合伙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对有关事项做出决议。

 7.基金投资模式:

 基金募集资金拟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投向公司,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按年向合伙人分配收益。

 (二)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1.基金名称:铁建平安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暂定名)。

 2.基金类型:契约型。

 3.基金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申购:平安资产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安排出资500亿元。公司承诺出资300亿元,资产公司承诺出资200亿元。

 5.基金续存期限:暂定12年,基金存续期限届满,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

 6.基金管理人:拟采取双管理人,分别为铁建基金公司和平安下属基金管理公司。

 7.基金管理模式

 本基金重大事项需各方一致同意。主要决策机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8.基金投资方式及投向:基金通过符合法律法规的多种投资方式主要投向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基础设施PPP项目、商业地产项目等符合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项目。

 铁建基金公司为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和资产公司股份,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协议或安排。

 四、投资风险

 1. 资金募集风险

 基金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募集到位风险。公司将充分研究论证相关方案,与各方充分沟通,确保资金募集到位。

 2. 资金使用风险

 上述基金募集资金规模较大,如无法有效使用将产生较大的资金闲置成本。公司将提前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提款及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使用。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上述基金有利于缓解公司及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期限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筹融资结构,有效助推公司主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7—068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30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和拟定2018-2019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总公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及确定相关关联交易上限。关联董事孟凤朝先生、庄尚标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前述议案。

 根据续签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本次拟定2018-2019年本公司就租赁中铁建总公司所有房屋和土地产生的支出年交易金额上限均为3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拟定的交易上限金额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取得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续签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进行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且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公平合理;厘定的各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客观公允;交易程序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续签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向中铁建总公司及/或其关联人租赁若干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本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与中铁建总公司分别订立《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经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的一项补充协议补充)、《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两项协议有效期分别为自2007年11月5日起计十年及自2007年11月5日起计二十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下的预计年度上限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见下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预计年度上限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年度上限乃参考过往交易量以估计交易涉及的金额而厘定。

 于厘定《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下本公司向中铁建总公司的支出的年度上限时,本公司已考虑: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租赁房屋将包括中铁建总公司及/或其关联人/联系人已有的部分房屋以及后续建造的房屋。为此,本公司参考过往交易金额、市场公允价值走势以及新增租赁房屋等因素对交易金额进行了预估,并对预计数额增加了缓冲,就本公司租赁中铁建总公司及/或其关联人/联系人所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支出厘定上限。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铁建总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法定代表人孟凤朝,注册资本665,525.44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监管;未上市资产管理、经营、处置;特许经营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中国铁道建筑报》出版发行。

 中铁建总公司2016年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7,642.22亿元,净资产1,506.57亿元,营业收入6,302.97亿元,净利润149.41亿元。

 本公司由中铁建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于2007年11月5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约55.73%股权,为控股股东,故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中铁建总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中铁建总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该协议约定,有效期自2017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其主要条款如下:

 ●本协议所指中铁建总公司为中铁建总公司及/或其不时之关联人/联系人(不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协议所指本公司为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

 ●中铁建总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房屋(以下称“租赁房屋”)租赁予本公司;本公司愿意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中铁建总公司支付相应之对价以承租中铁建总公司的租赁房屋。

 ●租赁房屋包括中铁建总公司在本公司注册成立时租赁给本公司的房屋和中铁建总公司后续新建的部分房屋。中铁建总公司确认租赁房屋在移交时处于满足本公司需求的良好状态。

 ●出租方将促使其下属拥有租赁房屋的联系人或附属公司(视其适用者)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就其所拥有的一处或多处房屋与承租方或其下属公司签署具体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具体租赁合同”)。具体租赁合同必须依本协议确立的租赁原则签订,凡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本协议按条款中止或终止,所有具体租赁合同同步中止或终止,所有具体租赁合同中确定的租赁房屋均应视为本协议项下的租赁房屋,相应交易亦应视为本协议项下之交易。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有效期自2017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

 ●双方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在不违反本公司上市规则的前提下,承租方有权要求延长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但承租方应在前述有效期届满前至少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双方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享有租赁房屋的优先承租权。

 ●本公司需就租赁房屋向中铁建总公司支付租金,租金的标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在具体租赁合同中协商确定。

 ●租金按照先用后付原则每年就对上一个年度的年租金结算一次,年租金的支付方法在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

 ●具体房产的租金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双方在厘定年度租金时应参考(i)租赁房屋的可比租赁市场的近期公允成交价格;(ii)租赁房屋所在地政府的房屋租赁政府指导价(如有);(iii)房屋的地点、规模、公用设施等多项相关因素;及(iv)独立评估师的评估价格(如适用)。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同意租赁期限每满3年,双方经协商并参照当时市场价格对租赁房屋的年租金进行调整,惟中铁建总公司出租给公司的租赁房屋调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由独立评估确认的市场价,聘请独立评估师的费用由公司负担。另,中铁建总公司出租给公司的租赁房屋的租金可于租赁期限内任何时间予以调低而不受前述须满三年的限制。

 ●中铁建总公司将本协议项下的租赁房屋出卖时,须在3个月前通知本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2.《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

 公司与中铁建总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期限自2007年11月5日起20年止,其主要条款如下:

 ●中铁建总公司及/或其关联人/联系人同意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予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愿意依照《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的规定,向其支付相应之对价。

 ●中铁建总公司将促使其下属拥有相应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人/联系人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就其所拥有使用权的一处或多处地块与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签署具体租赁合同。

 ●中铁建总公司及或其关联人/联系人将《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售时,须在3个月前通知本公司及/或其相关附属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届满,如中铁建总公司及/或其关联人/联系人有意续约,即使本公司未行使其于《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的相关续约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公司及/或其相关附属公司可以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前任何时间终止租赁该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中铁建总公司或其相关关联人/联系人。

 ●承租方就租赁相应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的标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在具体租赁合同中协商确定。

 ●具体租金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每满3个年度可调整租金一次,调整前(无论是调高或调低)须对年租金价格比照当地类似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市场价格,并经协商后调整,调整后的价格需由独立评估师确认为市场价格。另,如双方同意,租金可于租赁期限内任何时间予以调低而不受前述须满三年的限制。

 ●年租金的支付方法在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市时,公司租赁使用中铁建总公司的房屋,预计公司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仍将继续租赁中铁建总公司的房屋,因此公司与中铁建总公司续订《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以规范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铁建总公司和本公司已订立了《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以规范中铁建总公司出租给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7—069

 债券代码:136997 债券简称:16铁建Y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6年末净资产金额: 1487.16亿元。

 (二)2016年末借款余额: 1573.67亿元。

 (三)截至2017年9月30日借款余额: 1921.31亿元。

 (四)2017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347.64亿元。

 (五)2017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23.38%。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较2016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占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一)银行贷款: 382.07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5.69%。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8.79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94%。

 (三)其他借款:-5.64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38%。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可控。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17-07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 见证律师、外部审计师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东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欲晓、丁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1186 公司简称:中国铁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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