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长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拟出资人民币6亿元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泰山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泰山保险的预筹建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后续重大进展将以临时报告的方式进行披露。
2、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在雄安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拟出资5亿元在雄安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2017年9月25日,雄安达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及设立,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雄安新区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的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磅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医院PPP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该 PPP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并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智慧医院业务的拓展,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有利影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智慧医院PPP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披露了公司参与的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情况。
近日,达实智能、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与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署了《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合同初步协议书》,总投资额1,571,414,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政府方: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隶属于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是政府机构。
2、 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劳务人员;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及植入体内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承包各类国内外工程(含境内外资工程);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承担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和监理;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海外举办各类非贸易性企业;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承担工程、劳务合作和海外企业项下的技术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钢结构及网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的销售和应用技术服务。汽车(含小轿车)销售,空调、制冷、消防、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工程、成套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燃料油批发;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南京市北京西路5号
3、 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张金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设计和乙级市政工程(综合)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及园林设计;与上述范围有关的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注册地:杭州市安吉路18号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上述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项目
2、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包括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180,897平方米,设计床位为1200张(包含住院中心病床1000张,康复中心病床200张)。项目主要产出包括(1)医院整体建筑工程达到绿色二星级标准并获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2)按照相关审议的采购清单购买的医疗设备和总务设备;(3)社会资本方为医院提供七年的非医疗部分运营维护服务(其中医疗数据的运营、管理及维护在后续委托运营协议中另行约定)。
3、合同价款:本项目工程建设采用PPP模式建设,合同总价为政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的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成本及合理回报。
项目总投资为157,141.41万元,不包含取得项目用地的费用、融资成本变化以及政府方提出的变更。
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指定的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47,142.41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机构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142.41万元,持有30%的股份;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出资33,000万元,持有70%的股份。
4、协议生效:合同于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自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订《洪泽区人民医院易地新建工程PPP合同协议书》之日起算。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部分。其中:建设期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时间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为三年;运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一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日,为七年。
6、合同对违约责任、提前终止、争议解决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涵盖智慧医院全系统全生命周期建设及运营服务,是公司继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仁怀市人民医院项目后又一重大智慧医院项目,是迄今公司在智慧医院建设运营领域单笔金额最大的项目。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建设目标为涵盖融资、建设、一体化信息智慧管理及运营维护的绿色二星级智慧医院,契合公司“技术+金融”双轮驱动的发展策略。公司将发挥领先的智能化、物联网技术优势,通过医疗信息化与大数据系统的融合与协同,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医院体系,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的精细化与智慧化。项目的实施,将巩固公司在智慧医疗领域的竞争地位,加快公司智慧医疗服务在全国的复制。
本项目总合同金额为157,141.41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3.96%,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备查文件
《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合同初步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10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2017年4月)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日常经营及现金流情况,久信医疗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由前次申请的额度38,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最终融资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融资协议为准。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继朝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5: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00 至5: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四其他事项
1、 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联系人:张新媛
3、 邮编:518057
4、 电话:0755-26525166
5、 传真:0755-26639599
五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1。
2.投票简称:“达实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达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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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根据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署的《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合同初步协议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3.3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
2、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洪泽县城人民路12号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陈洪鑫
5、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6、 股东及持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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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土地整理和开发;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提供服务;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和配套项目开发;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限有资质的子公司经营);园林绿化项目投资;地下管线投资、建设、经营;项目融资和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河道采砂;普通货物运输、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限有资质的子公司经营);经授权的城市广告发布权、探矿权、地热开采权、国有场地使用权、国有商标等无形资产经营;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47,142.41万元人民币
3、 出资资金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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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区
5、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医养一体化健康服务经营,医疗养生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及咨询服务。医疗和健康养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承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集成、安装、技术咨询,节能咨询服务;机电设备运营管理维护,保安、保洁、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后勤运营管理服务;互联网医疗经营(不含医学治疗),健康养生管理及咨询服务,健康档案管理技术平台的研发和运营,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基础设施投资,绿色节能建筑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授权总经理具体执行该公司的设立事宜。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体现了公司持续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及运营业务的决心,有助于加强公司在江浙地区的综合业务开拓能力,有利于公司以PPP模式推动智慧医疗项目的落地运营,对公司全面实施智慧医疗建设和运营服务的发展战略、扩大公司区域影响力、实现公司的全国化扩张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 可能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其未来盈利能力受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同时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其后续的经营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机制,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出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09%,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