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6日起停牌,并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1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涉及通信与信息服务、智慧城市等领域。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开展进一步的沟通和磋商,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已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相关事项较复杂,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