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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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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7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钢闽光,证券代码:002110)自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确认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停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关于停牌事项的公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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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停牌期满3个月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于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已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最迟不晚于2018年1月12日复牌,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2017年7月12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已获得国资部门关于本次重组的预审批,目前正在等待国资部门对于本次重组评估报告的备案结果。下一步公司将协同各中介机构根据评估报告的备案情况对重组方案和文件做调整或完善后,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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