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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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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7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玉玲女士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毅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或电话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期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为依据,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取得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取得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为依据,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详细问询和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就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长水 黄永洪 敖静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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