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淑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增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文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15.05%,主要是报告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7.72%,主要是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70.98%,主要是报告期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96.60%,主要是报告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49.05%,主要是报告期预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3.03%,主要是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60.46%,主要是报告期使用应付票据支付货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8)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40.20%,主要是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67.19%,主要是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使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99.09%,主要是报告期应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987.5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将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房产税等税金改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1.64%,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将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房产税等税金改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3.11%,主要是报告期汇率变动使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4.29%,主要是报告期收到与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54%,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工资及税费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562,266.51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863.69%,主要是报告期汇率变动幅度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531,228.42 元,主要是报告期支付工资、税费及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淑芬
2017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7-08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7-08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华孝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