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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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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8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进展暨办理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及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通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签发的《关于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253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珠海国轩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珠海国轩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现金分红等)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完成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珠海国轩于2017年7月25日办理了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公告编号:2017-068),将公司股份42,000,000股分别转户至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为“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1”)和“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2”)。其中担保与信托担保账户专户1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专户2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

 2017年8月31日,珠海国轩完成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公告编号:2017-079)。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

 1、2017年10月13日,珠海国轩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分别签署了《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A)之担保及信托合同》与《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B)之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2、开源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为“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3”)和“珠海国轩-开源证券-17国轩E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专户4”)。

 3、2017年10月24日前,珠海国轩及开源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将5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自珠海国轩的A股股票账户分别划入专户3和专户4中,并出具相关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上述部分股权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前,珠海国轩持有本公司股份217,193,296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5%,其中珠海国轩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75,193,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6%。办理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后, 珠海国轩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25,193,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专户3持有本公司股份4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专户4持有本公司股份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三、备查文件

 1、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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