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7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锦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拟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向符合相关法规所要求合格投资者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期(含3年期)。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用途。
5、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6、还本付息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7、挂牌转让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债券上市交易或流通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制度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信息披露;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行变化或市场条件发行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7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私募债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加快公司发展壮大步伐,经审慎研究,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拟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向符合相关法规所要求合格投资者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期(含3年期)。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用途。
5、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6、还本付息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7、挂牌转让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7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至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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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1月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联系人:吴锦鹏、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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