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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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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明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晓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8.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汉阳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补偿款527,526,165.00元扣除成本后计入营业外收入,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

 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1.73%,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开发医院客户,而医院客户应收账款账期较长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分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州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7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16)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九州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仍在论证及完善过程中,公司将在方案确定后尽快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17)

 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审批签订〈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19、120、122~126)

 2017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9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0)

 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9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3)

 2017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启航二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九州通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并披露了《九州通关于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7、018)。此外,公司披露了《九州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和《关于九州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等公告,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和落实,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已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7、019)

 2017年7月,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律师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要求及时将上述告知函的回复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80)

 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华夏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因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终止原签订的《九州通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方案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83,206,10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82、084)

 2017年8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93)

 2017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的议案》和《关于九州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98元/股,其中首次授予2,720名激励对象4,9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0.00%,预留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10.00%。(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25、026、028)

 2017年4月6日至4月16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通过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ztey.com)在内部公示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10 天。

 2017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修订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州通修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关于九州通修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修订版)的核查意见。本次修订中,公司将首次授予的股份数修订为49,289,65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89.6175%;预留股份数修订为5,710,35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10.3825%,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仍为5,500万股;同时,激励对象的总人数从2,720人修订为2,692人。(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34、039、044、046)

 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修订议案,以及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52)

 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九州通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原激励对象中有9人在首次授予前放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其放弃即将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35万股,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中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来的2,692人调整为 2,683人,公司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的4,928.965万股调整为4,924.615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来的5,500万股相应调整为 5,495.65万股。同时,公司同意首次授予2,683名激励对象4,924.6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9.98 元/股。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权日为 2017年5月15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53、054、055、056)

 2017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九州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授予结果的法律意见书》、《九州通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授予结果的独立意见》、《九州通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实际授予版)核查意见》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公告,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原5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共计61.942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实际授予人数为2,628人,实际授予股份数为4,862.6725万股,预留股票数量不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7年6月16日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67)

 3、公司投资建设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事项

 2017年2月23日,公司联合上海人寿堂国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武汉市民政局签署了《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投资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装修改造)和运营。该项目预计总建设(装修改造)成本约1.23亿元人民币,计划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前建成使用。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计划建设期(装修改造)1年,运营期24年。2017年4月,公司下属企业九州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人寿堂国药有限公司和武汉市社会福利院三方分别以现金形式出资1,116万元、1,116万元和248万元,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武汉九州通人寿堂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装修改造)和运营,并与武汉市民政局签署了《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合同》,该项目正在正常推进之中。

 4、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2017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73、074)

 2017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87),此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

 2017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目前公司正在准备本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文件和相关材料,并将按照本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尽快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5、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兑付兑息事项

 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发行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23日到期兑付,公司已支付完成自2016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21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已于2017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汉阳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补偿款527,526,165.00元扣除成本后计入营业外收入,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幅度变动。

 ■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120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24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宝林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宝林先生、刘树林先生、刘兆年先生、王琦先生、龚翼华先生、陈启明先生、林新扬先生共 7 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以上董事候选人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任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赞成以上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刘宝林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刘树林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刘兆年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王 琦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龚翼华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陈启明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林新扬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提名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余劲松先生、张龙平先生、毛宗福先生和王锦霞女士共 4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其任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赞成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余劲松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张龙平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毛宗福先生: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王锦霞女士: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热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延长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而实施发行工作尚需一定时间,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15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宝林、刘树林、刘兆年、林新扬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中的任何两位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15日,即除第 6、7项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它各项授权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有效。除股东大会授权期限作前述延长外,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宝林、刘树林、刘兆年、林新扬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121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7年 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月 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旭民先生主持。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了《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股东推荐的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温旭民先生、刘志峰先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温旭民先生: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刘志峰先生: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备查文件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温旭民先生,52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现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 年-2008 年 11 月任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京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1月至今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药品流通监管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院客座教授等。

 (2)刘志峰先生,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处主任。2005年加盟九州通;2009年2月-2010年1月,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与品牌管理总部副部长;2010年1月-2011年2月,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发展总部副部长兼战略管理中心主任;2011年2月-2015年2月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2015年2月至今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2011年5月至今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2017-123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九州通1号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1日

 至2017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10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应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刘树林、刘兆年和林新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于2017年11月17日17:00前到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五)登记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公司联系电话:027-84683017,传真:027-84451256,邮编:430051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7-122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热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范围,为此,需要对公司章程“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

 二、修改章程内容

 ■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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