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段容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山本成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英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17年8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且上市,使得公司股本增加,因而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3.1.2 主要利润表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3.1.3 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8亿元(含3.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具体公告内容,可查阅临时公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08)
(2)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分别购买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上述两笔现金管理业务,在认购金额、投资期限、投资风险等方面均符合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具体公告内容,可查阅临时公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2017-013)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段容文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5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专人派送书面文件或通讯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段容文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
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现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变更。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
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2017-0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括1亿元)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有效期限为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
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2017-018)。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8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提高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括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有效期限为《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进行实际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2、 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所持闲置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括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应当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4、 投资资金来源
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对该部分资金有支配使
用权。
5、投资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进行实际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投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
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及时披露理财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获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两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括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是因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鉴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变更。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企业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基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对存在的政府补助是依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执行。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存在的政府补助事项将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执行。
三、基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等事项将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文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6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专人派送书面文件或通讯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袁伟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
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现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变更。
(2)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
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2017-0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括1亿元)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有效期限为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
(2)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
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2017-018)。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