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文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传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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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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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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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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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13,576.17元,较期初增加39.9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货款增加所致;
注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7,279,607.34元,较期初增加38.65%,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料款支付增加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630,220.98元,较期初增长327.23%,主要系支付蒸汽供热装置保证金;
注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6,902,355.84元,较期初下降83.21%,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注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5,000,000.00元,较期初增长4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对蓝帆巨擎并购基金履行出资义务所致;
注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22,690.19元,较期初下降38.69%,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所致;
注7: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3,463,615.83元,较期初增长31.37%,主要系报告期内60亿支/年健康防护(新型手套)项目(一期20亿支/年)、900万大卡高效煤粉导热油锅炉示范项目转资所致;
注8: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162,559.25元,较期初增长1,017.28%,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资增加所致;
注9:固定资产清理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80,167.41元,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尚未处置完毕所致;
注10: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939,184.15元,较期初增加73.55%,主要系报告期内领用手摸座、导热油增加所致;
注1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3,649,871.64元,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融资所致;
注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295,562.54元,较期初增长131.39%,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长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1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1,855,165.01元,较期初下降32.93%,主要系报告期内解锁限制性股票25%股份所致;
注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46,999.98元,较期初增长36.32%,主要系递延收益在本报告期增加所致;
注15: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312,235.82元,较期初增长41.0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污染治理工程政府补助所致;
注16: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1,241,125.00元,较期初下降35.75%,主要系报告期内解锁限制性股票25%股份所致;
注1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165,231.93元,较期初下降51.03%,主要系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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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业务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318,837.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46%,主要系报告期房屋租赁收入减少所致;
注2:其他业务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60,634.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67%,主要系报告期内房屋租赁减少所致;
注3: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237,685.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24%,主要系报告期内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将管理费用下税金调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注4: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136,948.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73%,主要系报告期内品牌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注5: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5,330,306.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49%,主要系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益所致;
注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62,796.2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6.53%,主要系应收账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注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334,349.8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21%,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参股子公司收益所致;
注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051,048.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55%,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注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407,087.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6.57%,主要系报告期内因环保改造及自动化设备升级改造,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60亿支/年健康防护(新型手套)项目”一期(20亿支/年)建成投产
2016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60亿支/年健康防护(新型手套)项目”。公司“60亿支/年健康防护(新型手套)项目”一期(20亿支/年)(以下简称“项目一期”)生产线建设已完工,并于2017年6月30日顺利产出合格的丁腈手套产品,实现一次投料开车成功。项目一期生产线陆续正式投产。
(二)重大资产重组
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帆医疗,证券代码:002382)自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根据事项进展,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8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10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2017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已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2017年7月24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按既定计划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协商和论证,并继续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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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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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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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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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