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肖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电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70.24%,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甘蔗种植支出的农资款增加所致。
存货:比年初增长110.53%,主要原因是第二、第三季度公司减缓白砂糖销售进度。
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长173.8%,主要原因是公司对甘蔗“双高”基地的投入大幅增加。
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37%,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借款用于购进国家储备糖。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3273.25%,主要原因是南糖房地产公司因退出亭洪路旧城改造项目而计提的土地熟化资金的资金占用费。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8.03%,主要原因是摊销收到的甘蔗“双高”基地政府补助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1.34%,主要原因是1、本季主要产品白砂糖的毛利率同比增长;2、南糖房地产公司因退出亭洪路旧城改造项目而计提的土地熟化资金的资金占用费;3、摊销以前年度收到的甘蔗“双高”基地政府补助。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方镇河、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环江远丰糖业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分别于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20日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三次开庭审理。2016年11月30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桂民初 14 号《民事裁定书》,认定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裁定驳回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的起诉。环江远丰糖业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收到律师转来的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民终 2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①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桂民初 14 号民事裁定;②本案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远丰糖业收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根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材料,原告华宏糖业诉讼请求金额由119,043,013.70元变更为123,908,106.89 元。近期,远丰糖业与原告华宏糖业、湛江中糖糖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2017年10月10日,根据原告华宏糖业的申请,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桂民初 3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华宏糖业撤回对被告远丰糖业的起诉。2017年10月11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桂民初3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远丰糖业的查封、冻结。原告华宏糖业撤回对被告远丰糖业的起诉后,远丰糖业因本案可能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风险已得以解除,对远丰糖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已消除;本案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亦已消除。(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30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4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述公司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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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董事长: 肖 凌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7-073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丁润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董事周日交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凌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4名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等17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79.222亿元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利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报废资产一批,共有:东江糖厂报废7项固定资产。经核实财务帐目,该批固定资产原值9,416,204.62元,已提折旧7,196,665.95元,资产净值2,219,538.67元。报废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0.1%股权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93,913.24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9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0.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客户榨季赊销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给予机制糖采购客户的赊销额度合计10.81亿元,有效期从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投资设立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南糖东江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50在公司总部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7-079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4、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1人,监事谭宝枝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监事雷桂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姚宏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利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0.1%股权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93,913.24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9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0.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客户榨季赊销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给予机制糖采购客户的赊销额度合计10.81亿元,有效期从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投资设立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南糖东江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可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7-075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利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7,542.73万元的5.89%)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4 号)文核准,公司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44.0937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732.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89.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542.73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5年5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501000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地点、方式及变更情况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全部使用于香山糖厂日榨10,000吨甘蔗技改工程项目、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由于项目实施环境变化,公司审时度势,经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6年1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变更为:1、在香山糖厂日榨10,000吨甘蔗技改工程项目中增加明阳糖厂锅炉升级改造内容,该内容拟投入金额5,000万元;2、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中智能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宁五合变更为南宁牛湾,实施方式由租赁仓库经营变更为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实施方式更改后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拟投入金额7,800万元,与原来租赁仓库经营实施方案相比增加1,487.70万元。以上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额度不变。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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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10月2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5,677.3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677.3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4月25日将该笔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基准利率测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0.9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承诺
1、前十二个月证券投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
2、本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2)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八、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7-076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糖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广西糖业二次创业总体方案》(2015-2020年)精神和要求,为推进自治区糖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有力落实公司蔗区双高基地建设,促进公司原料甘蔗的长足稳定发展,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南糖东江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两家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由公司全额出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南宁市武鸣区武马公路9公里处(香山糖厂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公司经营范围:甘蔗(原料蔗与蔗种)种植与销售;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2、公司名称:南宁南糖东江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东江(东江糖厂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公司经营范围:甘蔗(原料蔗与蔗种)种植与销售;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本次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子公司的治理机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指导和要求子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规范操作,以积极的应对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甘蔗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依靠子公司对糖厂流转的“双高”基地进行规范经营管理,明确职责权利,确保基地甘蔗达到高产高糖的目标。为南宁糖业有效降低制糖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空间,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本次投资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7-077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预计将与振宁工投、统一资产、统一香糖、产投集团、振宁物业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商品、资产租赁、接受劳务、借入资金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76.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截止2017年9月30号,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1,890.65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年初预计数。
现公司因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将与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购买原糖及国家储备糖,需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38,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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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恒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住所::广西武宣县武宣镇仙蜜路41号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及研究发展白砂糖及蔗渣、桔水(废糖蜜)等副产品和相关产品;蔗渣浆、食用酒精委托加工、销售;蔗种、地膜、化肥的购销。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度(已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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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月(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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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恒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住所:广西象州县罗秀镇糖厂路18号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白砂糖、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蔗渣、桔水(废糖蜜)委托加工;自产蔗渣、蔗渣浆、食用酒精的销售;蔗种、地膜的购销。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度(已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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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月(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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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恒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住所:广西宜州市公园东路9号
主营业务:甘蔗种植和农业开发;蔗糖生产的综合利用和销售;食用酒精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的销售;蔗渣浆委托加工和销售;仓储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生产食糖、食用酒精、复混肥。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度(已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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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月(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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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均为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投资控制。而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为我公司出资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主要是向以上关联方购买原糖和国家储备糖。交易过程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目的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通过购买原糖和国家储备糖回溶加工为一级白砂糖。交易遵循公平、互惠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各关联方签订协议,并根据协议参照实际业务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经营活动完全依靠自己所拥有的产销和供应体系,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开会前对公司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计划确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批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7-078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至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5:00至2017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公司将于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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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联系人:余锐鸿先生、覃锦先生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0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30022
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11”。投票简称为“南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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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