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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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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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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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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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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L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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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LO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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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L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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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LOF)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01月30日-2017年09月30日)

 ■

 注:本基金转型日为2015年1月30日。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LOF)E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0月12日-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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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于2015年10月8日新增E份额,图示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LOF)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01月13日-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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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自2017年1月12日起增加C份额,图示为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数据。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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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3季度,上证指数上涨4.90%、深证指数上涨5.30%、创业板指上涨2.69%、沪深300指数上涨4.63%。市场在连续多个季度分化后,首次出现各指数普涨。同时,业绩增长良好的行业和公司依然是指数上涨背后的主线。

 本基金认为,随着国际政局和中国经济的企稳,部分行业具备投资亮点,更多的行业趋于合理估值水平。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优质制造类企业集中度提升和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居民消费力有效提高后所带来的消费升级红利、以及供给侧改革后周期性重资产行业的集中度提升。此判断在资本市场层面也得到了印证,三季度周期性行业整体表现突出,其中以钢铁、煤炭、有色、化工、造纸等为代表,供给侧改革等热点重新回归。再加上环保巡视的不断升温,导致有色、黑色等产品价格出现了大幅度上涨,相关公司也迎来了业绩大幅提升后的上涨行情。另外,新能源车、光伏以及环保行业也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主题行情;在政策不断推动和新产品落地的刺激下,半导体、5G板块也成为成长板块中比较突出的亮点。再加上以白酒和食品为主的消费股,以金融为主价值股依然坚挺,可以认为三季度整体算是稳中向上的格局。

 本基金在2017年3季度的操作依然积极,在合理调整低估值蓝筹的配置后,更多辅以成长性突出且估值相对合理的电子、新能源汽车、消费等板块配置,延续了较好的收益水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基金E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4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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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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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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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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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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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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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买入/申购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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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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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3、《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

 4、《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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