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714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饶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翁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科目:

 单位:元

 ■

 2、损益类科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元

 ■

 变动说明:

 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15,566.93万元,主要系加大回款力度,回款同比有所增长;

 ②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13,495.4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购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支付的资金增加;

 ③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34,569.5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非公开股票发行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已公告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如下:

 A、2011年5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13,600万元的合同能源管理销售合同。因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为维护公司权益,科陆能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于2015年6月4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宁民商初字第5号),其作为原告起诉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张秉权合同纠纷案已获受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科陆能源公司与宁夏明峰、张秉权自愿达成调解。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调解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

 B、2012年3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8,840万元的《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业主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造成经营管理混乱,以及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外部产品需求不足等原因,水泥熟料生产线出现停工的情况,因此余热发电项目跟随出现停滞。公司已持续督促工程项目现场的整改工作以尽快达到工程可使用状态。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与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等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充协议书》后,一直关注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重组及生产线技术改造事宜,并采取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等方式,敦促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付款。科陆能源公司因未收到补充协议约定的收益款,为维护公司权益,于报告期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并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云民初137号),科陆能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彭金国、韩健合同纠纷案已获受理。

 C、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2年第四批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2OTL229)中,中标金额为8,381.75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除约860万元合同金额由于客户未下单,尚未履行外,其余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D、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0711-15OTL046)中,共中11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31,941.6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E、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电能表类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NWGK16100501)中,共中9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8,6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F、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 0711-16OTL00922000)中,共中12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28,189.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G、公司在Nepal Electricity Authority尼泊尔国家电力局招标采购活动中,与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现已更名为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标Procurement of Plant for New Khimti-Barhabise 220/400 kV Transmission Line (Design, Supply and Install) 新金堤-巴哈必色220/400 kV 输电线路总包项目,中标总金额约1.35亿元人民币。2016年9月27日,公司代表联合体双方与尼泊尔国家电力局签署了项目相关合同。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H、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6 年电源项目第二次物资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 0711-16OTL03132002)中,共中2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3,853.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I、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招标编号: 0711-16OTL01022000)中,共中4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8,979.7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J、2016年10月,公司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太阳”二期太阳能户用系统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中,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金额为7,566.7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K、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第三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招标编号: 0711-16OTL01122000)中,共中11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22,567.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L、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电能表类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NWGK16100502)中,共中2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1.2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M、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第一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招标编号: 0711-17OTL03922000)中,共中4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16,903.3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N、公司在绿色储能技术研究院500MWh电储能设施国际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中,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储能电站总容量为500MWh。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O、公司在FONDO NACIONAL DE FINANCIAMIENTO DE LA ACTIVIDAD EMPRESARIAL-FONAFE(秘鲁企业业务财政国有基金)招标采购活动中,确定公司与本次投标代理机构为“秘鲁2016-2018民用电表与防窃电电表联合采购招标项目”中标人,中标总金额约686.54万美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P、公司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电能表框架招标活动(招标编号:0002200000015316)中,共中2个标包,中标总金额约为12,95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2、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经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985.5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9669万股2.48%,其中首次授予935.5万份权益占总股本的2.36%,预留5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5.07%,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具体如下:(1)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28.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9669万股的1.08%。其中首次授予398.5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40.44%,预留3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3.04%。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9669万股的1.40%。其中首次授予537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54.49%,预留20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2.03%。

 (2)股份的授予和登记情况

 鉴于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一经自动放弃获授权益则在本计划存续期间不再享有任何因激励带来的收益,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的议案》,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其首次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398.5万份调整为291.5万份,预留部分不作调整,仍为30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192人调整为13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537万股调整为415万股,预留部分不作调整,仍为2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196人调整为140人。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12月25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自首次授权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行权/解锁。

 2014年1月22日,公司完成首期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期权简称:科陆JLC1,期权代码:037639;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 月28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

 (3)部分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

 由于原激励对象相银初、曹立亚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未达到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将上述原因确认的90.25万份股票期权及12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1.01%、占公司总股本40,084万股的0.3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5,263,83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4年11月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勤勉尽责,公司上述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4)预留股份的授予和登记情况

 2014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11月10日为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决定授予18.5万份股票期权及14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年1月30日,公司完成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期权简称:科陆JLC2,期权代码:037681;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2月3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2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5)首次授予股份的行权/解锁情况

 鉴于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13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84万份和120.6万股。其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为: 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4日止;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31日。同时,原激励对象皮小亮、姜圳、张润森、蔡先耀等4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上述4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5.25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4.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红利公司尚未予以发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09元/股,公司本次应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00,41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6)、《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7)、《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5月18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5月23日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

 (6)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进行调整

 2016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公司对涉及的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625元/股调整为3.43元/股,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5.31万份调整为313.275万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80元/股调整为5.5元/股,预留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8.5万份调整为46.25万份;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09元/股调整为1.63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79元/股调整为2.716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7)预留授予股份的第一次行权/解锁情况

 鉴于预留授予第一次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涉及的9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7688万份,8名激励对象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425万股。其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为: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止;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30日。同时,原激励对象陈燕萍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红利公司尚未予以发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716元/股,公司本次应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67,90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11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3)、《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4)、《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4月25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4月26日办理完成。

 (8)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情况

 鉴于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13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277万份和397万股。其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为: 2016年12月25日起至2017年12月24日止;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12日。同时,原激励对象朱伟杰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3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红利公司尚未予以发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36元/股,公司本次应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81,80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3)、《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4)、《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4月25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4月26日办理完成。

 (9)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017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43元/股调整为3.405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5元/股调整为5.475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3、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以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1.34元/股向七名特定对象定向增发8,908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90,096.72万元。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52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223,118,216 股。

 2016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9号)。

 截至2017年3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099,435股,募集资金总额1,815,607,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4,152,081.78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648,402.91元可予以抵扣,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人民币1,804,800,48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48号”验资报告。

 4、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现状的基础上,经公司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1)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2)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201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375号)。2016年7月1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1.8亿元(未扣除承销费用),利率5.35%。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2016年10月9日,公司接到鹏元资信出具的鹏信评(2016)跟踪第(1104)号信用等级通知书,因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A,经鹏元资信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上调公司2016年7月1日发行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项级别为AAA。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3.2亿元(未扣除承销费用),利率5%。

 公司为本期债券发行设立的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组建偿付工作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一系列保障体系,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偿付风险。

 公司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已于2016年8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2017年3月,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7年3月23日结束,票面利率为5.50%,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2亿元。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饶陆华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