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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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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平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联合研发

 ①根据2012年10月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订的《药物研发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于未来五年内合计出资1,000万元,就精神疾病类、胃肠疾病类、抗肿瘤类等三个领域内的九个新药项目,与方正医药研究院进行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方正医药研究院负责研发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申请批件等的相关工作,并在合作期内每6个月向公司提供合作研发项目的进展报告,公司每年向方正医药研究院支付研发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合作研发项目的技术及研发成果归方正医药研究院所有,但其在出售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成果时,公司享有10%的收益权,同时享有按90%价款购买的优先购买权。该协议已经2012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作研发的项目中,现在在研药物进展如下: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处于完成审批,获得审批意见通知件(不批准);阿戈美拉汀片在审评中心完成补充资料提交,等待技术审评;伊马替尼片正在准备生产临床样品及补充研究;双丙戊酸钠缓释片暂停研究;双丙戊酸钠肠溶片暂停研究。左乙拉西坦缓释片、左乙拉西坦注射液技术已签订技术转让协议(该技术转让协议正在履行中)。

 ②根据2013年2月公司与 SK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以下简称“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迪西”)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与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就精神神经类全球首创药物SKL-PSL在包括临床前试验、新药注册申请、临床试验、生产批件申请、生产销售权益及在中国、美国或欧洲的注册等领域共同合作。SKBP许可方正医药研究院共同参与SKL-PSL项目的研发,并共享研发进展数据及相关资料;方正医药研究院负责临床试验和新药注册申请,并协助SKBP在美国FDA或欧洲相关部门的注册申请;上海美迪西进行临床前研究,并为研究院准备新药申请所需文件;公司负责提供临床试验样本生产服务并申报药品生产批件。公司独家拥有SKL-PSL药品在中国境内(含香港、台湾)的销售权,其中,SKBP享有净销售收入10%,美迪西享有净销售收入5%,其余利益分配由公司与研究院另行约定。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项目正处于合作单位调研阶段。

 (2)金融服务协议

 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2月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及融资、结算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鉴于前期财务公司提供的良好服务,公司已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已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与前述一致,协议有限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存款107,931.94万元,累计取款106,094.96万元,共取得存款利息收入269.11万元(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同期存款利率),累计贴现243.41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25,656.54万元,公司尚未申请贷款。

 (3)北医医药签署长期服务协议及合同

 2014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签署《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长期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北医医药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提供体外诊断试剂与耗材供应及配送,包括供应、贮存、运输、配送及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优化服务。协议的总金额为年度中标金额人民币88,880,099.789元,实际金额以北大人民医院每年度实际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的金额为准。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协议期满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将对服务质量进行评测,若服务满意,双方自动续签本协议一年。该协议已经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17年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18,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的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7年9月30日,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3,752.10万元。

 2014年11月,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签署《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长期服务合同约定,由北医医药向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提供运营所需的药品、试剂、医用耗材、办公用品的供应、物流与配送服务,以及医疗设备的供应服务。三年合同期限内,合同的总金额为500,000,000.00元。合同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前,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将对服务质量进行评测,若服务满意,双方自动续签本合同三年。该合同已经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拟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北医医药为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所需供应链服务业务的唯一供应商,供应结算周期为3个月,同时预计2017年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实际采购金额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的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7年9月30日,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6,782.37万元。

 (4)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4年9月,公司与北大医疗、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该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公司拟出资300万元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北京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总规模1%的资金,与北大医疗、北大医疗产业基金、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社会投资者参与认缴本基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暂未支付出资款。

 (5)关联方资金往来

 2017年初,公司欠合成集团资金余额383.20万元,双方未计算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公司未偿还合成集团借款。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尚欠合成集团资金余额327.13万元。

 (6)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薪酬支付事宜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完成了原料药资产剥离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于 2015 年 11月 24 日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根据重组方案中“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涉及原料药业务的相关人员正逐步转移至重庆合成。鉴于此次转移涉及的人员较多,社保转移等相关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公司将于 2017 年持续开展人员转移的工作。经公司与重庆合成商议约定,在转移过程中,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由重庆合成每月预先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发放给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17年公司支付给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发生额为6,45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代重庆合成支付人员薪酬金额共计2,668.25万元。

 (7)公司董事变更事宜

 ①赵永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②杨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宋金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事宜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国军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9)关于公司拟签署《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7]渝05民初921号),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承包“麻柳制造基地项目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公司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未支付停工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公司已于2015年5月28日与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和生”)签署《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转让给重庆和生的标的资产范围为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的在建工程项目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和债务。为进一步明晰公司间的债务关系,双方拟签署《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协议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10)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事宜

 为进一步节约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截止2017年9月30日,此事项注销程序尚处于办理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50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建、郝颖、王洪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金松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7-47号《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为整合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的股权。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出售的肿瘤公司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估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本次交易将根据教育部资产评估备案的结果及交易金额判断是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7-48号《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3、《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提名,补选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11月14日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7日。现场会议将于2017年11月14日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2017年11月14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7-49号《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48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肿瘤公司”)41%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

 1、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的评估值(评估值最终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

 2、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出售的肿瘤公司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估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本次交易将根据教育部资产评估备案的结果及交易金额判断是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

 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标的清产核资及审计评估单位。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估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交易是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将根据教育部资产评估备案的结果和交易金额判断是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责任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和东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1号北京国际医疗服务区002室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医院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机构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技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肿瘤诊疗、医疗设备、医用材料、药品的技术开发;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2、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三、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肿瘤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经营处于培育期,为落实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战略方向调整,优化业务布局,调整专科发展方向,公司决定将持有的41%肿瘤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出售。出售肿瘤公司41%股权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为肿瘤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委托理财情况。

 本次转让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目前产业结构整合及,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也将实现合理的投资 回报,有利于公司利润增长。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公司肿瘤公司41%的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拟将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49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2017年11月14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署〈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的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017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登记地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邮政编码:401121)

 (四)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雪娟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二会议决议。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788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北医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截止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51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胡继东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继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7-47号《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的股权(以下简称“肿瘤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评估值最终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监事会同意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肿瘤公司41%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7-48号《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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