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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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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文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君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君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新能源产业: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与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贤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锂相关产品生产和技术服务。2017年7月,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投资1亿元设立了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因筹划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6月15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3.董/监事会及高管换届: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届满,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陈文才先生、卢敏先生、张斌先生、张敏先生、张江峰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相恒祥先生、万荣杰先生、张艳群女士组成;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由陈文才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由卢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张斌先生、彭君君先生、张志刚先生、蒋柏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张志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由彭君君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谢凤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由张艳群女士担任。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使用协议》,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盐湖卤水提锂并制取工业级碳酸锂产品相关技术的基础性方案及流程并收取技术使用费;同时 ,双方签订了《锂离子富集材料销售总协议》,藏格控股股份有公司将向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锂离子富集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首期款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745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全文

 1.为避免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承诺:(1)在本公司控股蓉胜超微的期间内,保证不利用自身对蓉胜超微的控股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蓉胜超微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若蓉胜超微未来从事于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等业务,本公司将以避免或减少同业竞争为基本原则,在自蓉胜超微从事矿产资源投资、开发业务后的五年内将本公司所拥有的全部矿山勘探、采选类资产注入蓉胜超微;若部分矿山资产在五年内仍不符合注入条件,本公司将通过将该等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委托蓉胜超微经营该等资产的方式处置该等资产,以消除同业竞争。(3)本公司同时进一步承诺在将来向蓉胜超微注入优质矿山资产时,将会把同一类别金属的矿山一次性全部注入;若部分矿山资产不符合注入条件,本公司将在与蓉胜超微进行相关交易完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将该金属类别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委托蓉胜超微经营该等资产的方式处置该等资产,以消除同业竞争。(4)若蓉胜超微向第三方收购矿山资产或通过自身勘探、投资开发进入某一有色金属领域,本公司将在蓉胜超微进行相关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通过向蓉胜超微出售、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出售、委托蓉胜超微经营该金属类别资产等方式处置该等资产,以消除同业竞争。(5)从本公司目前拥有的矿产资源来看,铜矿与蓉胜超微的关联度最高,属于蓉胜超微主营业务的上游产业。本公司承诺将率先规范及完善铜矿资源,一旦符合蓉胜超微的收购条件,将在未来优先将拥有的铜矿资源全部注入蓉胜超微。自此,本公司将不再经营任何与铜矿相关联的业务,就该类矿产品种,与蓉胜超微形成鲜明的产品边界。(6)若蓉胜超微拟开展铜材贸易业务及有色金属供应商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本公司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从事该等业务,并承诺未来亦不会从事或参与从事该等业务,以避免在铜贸易业务方面与蓉胜超微产生同业竞争。(7)如本公司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蓉胜超微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蓉胜超微,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蓉胜超微。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蓉胜超微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谢松锋先生、谢海滔先生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与蓉胜超微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1)在承诺人作为蓉胜超微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保证不利用自身对蓉胜超微的实际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蓉胜超微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若蓉胜超微未来从事于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等业务,承诺人将以避免或减少同业竞争为基本原则,在自蓉胜超微从事矿产资源投资、开发业务后的五年内将承诺人所拥有的全部矿山勘探、采选类资产注入蓉胜超微;若部分矿山资产在五年内仍不符合注入条件,承诺人将通过将该等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委托蓉胜超微经营该等资产的方式处置该等资产,以消除同业竞争。(3)承诺人同时进一步承诺在将来向蓉胜超微注入优质矿山资产时,将会把同一类别金属的矿山一次性全部注入;若部分矿山资产不符合注入条件,承诺人将在与蓉胜超微进行相关交易完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将该金属类别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委托蓉胜超微经营该等资产的方式处置该等资产,以消除同业竞争。(4)若蓉胜超微向第三方收购矿山资产或通过自身勘探、投资开发进入某一有色金属领域,承诺人将在蓉胜超微进行相关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通过向蓉胜超微出售、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出售、委托蓉胜超微经营该金属类别资产等方式处置该等资产,以消除同业竞争。(5)从承诺人目前拥有的矿产资源来看,铜矿与蓉胜超微的关联度最高,属于蓉胜超微主营业务的上游产业。承诺人承诺将率先规范及完善铜矿资源,一旦符合蓉胜超微的收购条件,将在未来优先将拥有的铜矿资源全部注入蓉胜超微。自此,承诺人将不再经营任何与铜矿相关联的业务,就该类矿产品种,与蓉胜超微形成鲜明的产品边界。(6)若蓉胜超微拟开展铜材贸易业务及有色金属供应商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承诺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从事该等业务,并承诺未来亦不会从事或参与从事该等业务,以避免在铜贸易业务方面与蓉胜超微产生同业竞争。(7)如承诺人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蓉胜超微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蓉胜超微,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蓉胜超微。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蓉胜超微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蓉胜超微股票自蓉胜超微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予转让。

 五、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才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3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3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建立了健全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3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风险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投向: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资产产品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产品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各部门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形成初步的风险投资项目建议书。项目初审通过后,公司组成专门小组开展尽职调查,搜集项目相关资料,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尽职调查的结论向公司提交投资建议书。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3.公司计划财务部和证券投资部为风险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1)完善公司风险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寻找和拓展公司风险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尽职调查、分析和初步评估,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供分析论证材料和投资建议;3)风险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管理与监控。

 4.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

 5.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的审核,并就风险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及相关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聘请律师事务所对项目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同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采取措施,严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计划财务部定期对风险投资组合的价值变化进行跟踪分析,同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编制风险投资报告。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其他说明及承诺

 1.公司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风险投资事项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据此建立风险投资管理规范,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丰富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建立了健全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认为:

 (1)贤丰控股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风险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对贤丰控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4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17;传真号码:0755-83255175。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刚、张艳群

 电话:0755-23900666

 传真:0755-83255175

 邮政编码:51801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公司证券部

 4. 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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