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新集能源办公园区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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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出席会议,候选董事王雪萍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方式注销国投新集安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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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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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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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议案2按规定采取了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勇鹏、古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新集能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集能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