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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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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132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补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传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慧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7年8月17日,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和2017年8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2、股权激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7年9月21日。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7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8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17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补建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13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14时在公司总部V1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李小毅、陈宏,独立董事陈宏民、吴越、罗宏因工作行程冲突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13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16时在公司总部V1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郝敬霞、左晓蕾因工作行程冲突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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