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 安B 公告编号:2017-6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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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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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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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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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43.79亿元,比年初降低2.00%;总负债582.23亿元,比年初降低7.81%;资产负债率为55.78%,比年初下降了3.52个百分点。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对外信用销售增加所致;预付账款余额比年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预付进口变速器、钢材等货款增加所致;存货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库存商品增加;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预缴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所致;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年初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预提应付薪酬减少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大幅降低,主要系应付债券到期兑付所致。
年初至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折扣折让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增加及公司债券兑付后利息支出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大幅减少,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年初至本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购买商品付现、支付的各项税费增长幅度大于销售收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的现金增长幅度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收到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及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兑付公司债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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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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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第四季度,长安汽车将积极落实好扶贫工作,持续推进泸西县、砚山县、彭水县、开州区等定点扶贫工作,持续推进社会公益救济和公共福利事业等捐赠工作。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7—5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60)。
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对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议案三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号召,本着爱心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现特支付2017年捐赠款2500万元(包含现金、物资、车辆、服务等):向云南泸西县捐赠人民币不超过1180万元、砚山县捐赠人民币不超过1320万元,具体扶贫内容包括车辆扶贫、医疗用车扶贫、电商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有关本次捐赠的预算已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7—5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