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亚洲债券(QDII)A

 ■

 泰达宏利亚洲债券(QDII)C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摩根大通亚洲信用指数总报酬(JP Morgan Asian Credit Index Composite Total Return)*9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上述摩根大通亚洲信用指数总报酬代表该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本基金成立于2016年10月14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没有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2次,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17年第三季,美国经济持续温和增长,但偏弱的通胀指数以及与朝鲜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压抑美债表现。九月初随着地缘政治风险稍减、美联储如期推出资产负债表缩减计划,美债自今年低点反弹上扬,但第三季美债基准利率较上半年底仍呈现下滑态势。

 亚洲信用市场方面,第二季财报整体而言表现优于预期,配合海外资金与中资投资人持续买进,虽然整体亚洲美元计价新券发行量已持续创下历史单年度新高,但整体信用利差仍小幅收窄。标准普尔继六月份穆迪调整中国信评后,于第三季跟进下调中国信评至A+,主要原因为整体债务水平上扬。今年以来中国经济调整相对平稳,去杠杆亦略见成效,强化投资人对中资发行人债信信心,此次信评下调,并未对相关债券信用利差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汇率方面,欧元因欧洲央行计划逐渐退出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预期明显走强,压抑美元表现,人民币顺势升值,中间价一度达6.4497兑1美元的近年高点。九月中旬后,随美联储行动、美国政府减税计划预期、欧元走强的不利影响导致欧洲央行持续偏宽松的利率决策,美元逐渐回落,但今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仍呈明显贬值。

 三季度美国公债利率变动幅度较大,我们于七月份增加了投资组合久期,主要通过加仓高信用品质投资等级债,以达到利率风险与信用风险的合理调配,并适时使用美国国债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随后,由于经济数据仍支持美联储继续加息,且十月份美联储缩表开始启动,我们认为现行美债利率偏低,后市预期走高,整体投资组合久期调整至偏中性水平,再配合期货调整整体久期。目标选择上,我们持续择机参与较具利差且基本面稳定的新券发行。汇率选择上则仍以美元为主。期间债券投资产生正贡献,但汇率产生负贡献,整体基金净值呈现下滑。

 4.6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亚洲债券(QDII)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0%;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亚洲债券(QDII)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1%。

 4.7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本债券投资组合主要采用标准普尔、穆迪等机构提供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未提供评级信息的可适用内部评级。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1. 债券代码为ISIN码。

 2. 数量列示债券面值,外币按照期末估值汇率折为人民币,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

 注:1. 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2. 买入持仓市值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市值以负数表示。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