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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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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7-临060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5日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认为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2017年9月25日起不超过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1)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5)、《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主要交易对方为标的资产的股权持有者。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无控股股东、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推进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重组进行了多次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交易方式、标的资产范围等多项内容,本次重组具体方案正在按既定程序进行多方确认及论证过程中。

 2、公司已初步确定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关于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及停牌时间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故无法按期复牌。为确保公司就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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